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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 |
中文名称: 选民 解释一: 直接解释为有选举权的公民 解释二: 指被上帝选定可以获救的人 |
选民释义:
解释一:直接解释为有选举权的公民。
[Voter;Elector] 有选举权的公民。
在主权国家,凡是具有本国国籍、达到法定年龄--现代一般规定为年龄满18周岁(含)以上的本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我国对选民的限制少。只有三种。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
2、国籍: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3、政治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解释二:宗教术语,指被上帝选定可以获救的人。与"弃民"相对。
选民资格
概念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世界各国对选民资格都有具体的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阶级关系等决定着选民资格的条件。[1]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民证
选民证是表明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证书。选民凭此证参加选举。
中位选民
所谓中位选民,是指他的偏好落在所有选民偏好序列的中间。中位选民理论是说在多数裁定原则下,假定选民的偏好是单峰的,则选择的结果是由中位选民的偏好决定的。
一半选民想要的公用品比中位选民多,一半选民想要的公用品比中位选民少。中位选民定理表明,只要所有人的偏好都是单峰的,多数票规则的结果所反映的就是中位选民的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