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圖片來自tbkc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交通局高市交通局),高雄市政府所屬的一級機關,為高雄市交通事務專門機構,於2003年1月1日成立。

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與高雄縣政府觀光交通處運輸規劃科合併改制,另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營運監理科業務移由本局辦理[1]

目錄

組織架構

局本部

  • 局長
  • 副局長(兩位)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

  • 運輸規劃科:交通運輸政策釐訂、陸、海、空運輸系統整體規劃、督導交通相關各項業務協調整合、策訂審議及執行督導、道路安全會報有關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與政策宣導等事項。
  • 停車工程科:本市停車政策研擬、停車場用地管理維護及設置開發之規劃、停車場用地之徵收撥用與地上(下)物之拆遷補償、公有路外停車場興建及維修工程之設計、施工與驗收、自行 車架規劃設置及維護、停車場經營設置(變更)登記、稽查管理及違規裁處等事項。
  • 運輸管理科:汽車運輸業管理、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車輛動員等事項。
  • 交通工程科:交通管制工程規劃,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之設計、施工、驗收,交通管制設施裝設及維修、號誌設備新設、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之督導、車輛行車事故覆議等事項。
  • 運輸監理科: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財務、安全監理、輪船公司營運、財務、安全監理、小船經營業管理及裁罰、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計程車運輸業管理、計程車共乘、計程車彈性運輸服務、觀光計程車、無障礙計程車專案管理、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表揚等事項。
  • 運輸設施科:公共運輸轉運站、候車設施、專用道、船舶停靠等設施興建等事項。
  • 資訊室:綜理一般資訊業務及依法辦理資通安全業務。
  • 秘書室:綜理文書研考、檔案、出納、財產、採購、事務及職工管理。
  •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 會計室:依法辦理會計管理業務。
  •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業務。

所屬機關

  •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移送強制執行及債權憑證業務等事項。
  • 停車管理中心:公有收費停車場營運計畫擬定、運作管理、票證管理、營收統計、停車收費系統之規劃、施工、驗收等事項、公有停車場接管、設備維護、執行路邊、公有停車 場委託經營及土地租用收益之履約管理、路外停車未繳費舉發、催繳、公民營拖吊業務之招標、營運督導管理、停車場管理基金執行等事項。
  • 智慧運輸中心:智慧型運輸系統之規劃、設計、建置、運作、維護、資訊交換、協調與整合、全市交通號誌系統之時制計畫設定、變更及改善等事項。
  • 高雄市輪船公司:掌理本市公共輪船業務。
  •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受理民眾申請或司(軍)法機關囑託行車事故鑑定事宜。

機車路權

  • 2019年4月11日:在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長期呼籲下,以及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召開「高雄交通大體檢 - 車輛道路篇」公聽會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正式宣布,全市共有31個路口拆除遵20標誌(兩段式左轉標牌),不再強制兩段式左轉,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另有8個路段解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2]

參考文獻

  1. 組織沿革.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4). 
  2. 機車路權再進步 高雄市31路口開放直接左轉、8路段解除禁行機車. 7car 小七車觀點. 2019/04/11 11:0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