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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鴻飛(?-1853年),中國清朝官員,字伯鸞,號南卿,江蘇高郵州人。[1]

高鴻飛為拔貢,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中二甲第六名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知縣。[1]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署臺灣府鳳山縣知縣咸豐二年(1852年)任臺灣縣知縣。翌年,臺灣發生民變,四月,林恭攻陷鳳山城,高鴻飛在灣裡街陣亡殉職。咸豐五年(1855年),入祀京師昭忠祠,並於臺灣安平縣任所建立專祠。

注釋

  1. 1.0 1.1 朱汝珍:《詞林輯略》

參考文獻

  •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頁402 。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宓惟慷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道光二十八年二月(1848年2月)署,不久實授
繼任:
不詳
前任:
丁曰健
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道光二十八年十月初六日(1848年11月1日)署
繼任:
郭兆榮
前任:
不詳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道光三十年三月初二(1850年4月13日)囘任
繼任:
唐均
前任:
鄭元杰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咸豐二年三月(1852年5月)署
繼任:
姚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