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镜峰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生平
黄镜峰原籍嘉义县朴子市,婴儿时随父母迁居台东县。高中毕业于台湾省省立台东中学,曾任国民党台东县党部委员,1968年至1976年间任台东县第六、七届县长。
- 1976年出任台湾省粮食局代理局长。
- 1984年起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
- 1989年兼任代理台中市市长,同年出任国民党高雄市党部主任委员。
- 1991年当选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
- 1993年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任。
- 1995年任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还是国民党第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1]
- 1998年起黄镜峰转任由退辅会持有52%股权的欣欣水泥董事长。
- 2005年因脑溢血中风成为植物人后,欣欣水泥决定他以请病假方式继续出任董事长一职并继续领取17万元月薪,从而受到质疑[2]。此后,欣欣水泥召开临时常务董事会解任其董事长职务。[3]
- 2012年3月11日因病辞世[4]。其子黄健庭亦曾任台东县县长。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台东县政府 | ||
前任: 黄顺兴 |
台东县县长 第六、七届 1968年6月2日-1976年7月16日 |
继任: 李学训(代理) 正任:蒋圣爱 |
台中市政府 | ||
前任: 张子源 |
台中市市长 代理 1989年7月20日-1989年12月20日 |
继任: 林柏榕(代理) |
参考资料
-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 ↑ 植物人照支董座薪. 苹果日报. 2006-05-23.[失效链接]
- ↑ 欣欣水泥明开临时常董会 解任黄镜峰董座职. 大纪元. 2006-05-23 [2011-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南部〉黄镜峰追思会 上千人感念. 自由时报. 2012-04-08 [2018-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