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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奖(英语译名:Golden Horse Awards,简写为GHA)是中华民国的电影奖之一,为全球第一个华语电影奖,旨在奖励华语电影创作与发展。其不仅是中华民国最具代表性的电影奖项,也有“东方奥斯卡”的美誉,为华语电影业界年度最受瞩目的盛会之一,同时与金钟奖和金曲奖并称为中华民国三大娱乐奖,合称为“三金”,并被华语电影业界公认为华语电影三大奖之一(其馀两个为香港电影金像奖与金鸡奖)。1962年创始时由行政院新闻局主办[1][2][3],1990年起交由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主办[4],每年举行一次金马奖颁奖典礼。
历史沿革
前身
1957年正值台语电影的兴盛时期,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举办第1届台语片电影展览会,俗称台语片影展,于11月30日在台北市国际学舍举行颁奖典礼,由征信新闻报社长余纪忠主持;当时有32部电影参与角逐,影展仿效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模式,由颁奖人将奖项交给受奖者。奖项类别可分为:由专业评审选定的“金马奖”11项,观众票选的“银星奖”10名,另增设有“荣誉奖”1名和“观众票选优胜奖”10名,这是“金马奖”之名首次在正式场合出现;不过台语片影展只举办一届就停办。
缘起
1962年,中华民国政府为促进国内电影事业的发展,奖励优良国语影片和优秀电影工作者,由行政院新闻局创设了第1届金马奖。[5][6] “金马”二字源自金门、马祖两外岛地名的字首;由于金、马两地为冷战背景下,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军事对峙的最前线[lower-alpha 1],该奖以“金马”命名旨在鼓励中华民国电影业界,能效法前线国军官兵们坚强奋发的精神,努力开创新局。[7] 此外,它也符合全球主要影展名称以“金字招牌”为号召的潮流。金马奖自1968年起改由教育部文化局主办,1984年起再改由新闻局主办、民间电影团体轮流协办。直到1990年,为顺应公营事业民营化政策,新闻局宣布决定将金马奖和金钟奖、金曲奖等“三金典礼”由官方全部转交民间团体主办。[8]
1990年5月16日,电影联合会议中决定成立常设机构及执行委员会,也就是后来的“台北金马国际影展执行委员会”。[9] 但由于该执行委员会为非法人组识,其法律定位备受各界质疑,新闻局与各团体研商后将该会并入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10] 1991年7月1日,在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强力要求下,新闻局全面退出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会务。[11] 此后金马奖由中华民国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统筹主办,但仍接受新闻局的公款补助。该基金会所属“台北金马国际影展执行委员会”在1992年更名“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俗称“金马执委会”)[9],敦聘9名至15名电影研究者和从业人员担任执行委员,设主席、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名负责推动会务,下设行销宣传、竞赛和影展等3组,办理台北金马影展[lower-alpha 2]。影展分为“国际影片观摩项目”和“华人电影竞赛项目”两大部分:“国际影片观摩项目”以售票方式筹款,加上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的补助运作;“华人电影竞赛项目”则由金马执委会专责处理。金马执委会后来在2009年将秘书长一职改为执行长,并增设行政组。[4]
竞逐资格
创立之初,金马奖为了奖励国语影片,规定报名角逐的影片须获得准演执照,内容以国语发音或配音,能配合政策或具深厚伦理教育意义,且申请者须为台湾境内制片公司、曾参加台湾当地自由公会或经使领馆认可的华侨厂商。1983年《儿子的大玩偶》因影片发音引发参赛资格争议,新闻局决议因片中闽南语对白未超过全片一半,准许报名。1989年《三个女人的故事》由于查无中国大陆资金领有准演执照,得以保留参赛资格;但瑞士籍的斯琴高娃则因不具台湾、香港两地演员身分,无缘角逐最佳女主角奖项。1991年起,只要是华裔人士都可参加个人奖项的报名,但需加入台湾、香港两地的电影团体者为限,例如以《爱情万岁》获得1994年最佳导演的马来西亚籍华裔导演蔡明亮。陆委会在1992年通过开放中国大陆编导演比例不超过半数的电影上映后,金马执委会紧接著在1993年开放符合此资格影片报名,同时该片的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个人奖项的报名,但外籍人士需参加3部以上台湾电影制作,并提出加入台湾、香港两地相关电影团体的证明书始可报名,例如以《东邪西毒》获得1994年最佳摄影的澳洲籍摄影师杜可风。1994年,金马执委会决议中国大陆编导演比例超过半数的影片,即使得到第一类国际影展竞赛单元奖项并取得准演执照,仍无法参加金马奖[lower-alpha 3]。1996年起,只要影片是以华语为主要发音语言[lower-alpha 4],不限出品国、资金结构或演职员国籍,都可报名参赛,中国大陆电影首度纳入参赛范围。[12]
金马奖自1997年起定位为全球华语影片竞赛。1999年起进一步取消报名影片须获得准演执照和中国大陆影片须获得中国大陆有关单位认证的资格限制。2000年起,只要影片的主要创作人员[lower-alpha 5]有半数为台湾电影人,都享有评审团大奖和特别奖的报名资格。2003年起也不再限定须以华语为“主要”发音,只要片中涉及华人地区所使用的主要语言或方言,都可报名,例如片中以日语对白为主的《吴清源》曾在2006年入围[13];以赛德克语和日语为主的《赛德克·巴莱》获得2011年最佳剧情片等5个奖项。2007年起,因应跨国合作的趋势,只要导演加上半数主要创作人员为华人的影片都可报名。2010年起,导演和其他主要创作人员中有5名(含)以上为华人的影片都能角逐,例如非华人主演的《脸》获得2010年最佳美术设计和最佳造型设计;《台北星期天》获得2011年最佳新导演;以及而为了因应数位技术的发展,符合在台湾戏院公开映演达首周20场的非35釐米或16釐米规格影片,自2009年起允许报名。之后为因应数位放映趋势,报名影片放映规格自2013年起规定必须是35釐米拷贝或DCP数位档案 。[12][14]2016年起,导演和其他主要创作人员中有7名(含)以上为华人的影片都能角逐,详细的报名资格可至金马奖的官方网站查询。
评审制度
- 1978年,行政院新闻局代理局长宋楚瑜于邀请影坛人士座谈征询意见后,决定仿效奥斯卡金像奖实施两阶段评审制度,即第一阶段评审阅毕全部参赛影片后,开会讨论,表决提出入围影片及各单项名单并公布,然后再评选得奖名单、于颁奖典礼时公布最后结果;[来源请求]此制于1978年试办、自1979年起正式实施。
- 1982年,台湾新浪潮电影由《光阴的故事》发端,一时蔚为风潮,更在焦雄屏、黄建业等“新派”影评人的大力推介下,成为当时台湾艺文界的新兴潮流。
- 1984年后,多部走新浪潮电影路线的影片票房收益不佳,使这股风潮受到一些“旧派”影评人的质疑,引发了新旧影评之争,并且延续到了金马奖的评审上。由于台湾新浪潮电影符合多数评审的喜好,因此评审团的结论常被解读为偏重鼓励艺术色彩浓厚的创作,但其艺术化、抽象化等呈现手法,往往无法反映市场的风向,形成叫好不叫座的评价。又金马奖历来是采取似法国戛纳电影节的评审团制度[3],每年评审团组成不同也会导致得奖影片品味分歧,令外界无从预料。评审过程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也无观众参与,常招致获奖名单多元性不足等质疑,曾引起许多香港和中国电影人的不满和杯葛。包括焦雄屏、侯孝贤、蔡明亮、王晶和陈嘉上在内的电影工作者,都曾批评金马奖的“小圈子”评审制度,并呼吁金马奖设立类似香港电影金像奖由专业影评人等团体和各界观众组成评审团,采取多轮、多人、多层面的电影评审制度,以期兼顾各方电影专业和商业市场考量。[4][15][16]
金马奖的评审委员是由金马执委会遴选电影从业人员和影评人等10多名专业人士组成,亲自全程参与审片工作,但不得连续两年担任。电影基金会董监事、金马执委会执行委员和当届有制作影片参赛者都不能担任评委。评审工作分为初选、复选和决选三个阶段。所有报名影片进入初选阶段后,透过公开讨论和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须获半数以上初审委员推荐才能进入复选阶段。复审委员再对影片类、个人类奖项和年度台湾杰出电影工作者进行公开讨论、不记名投票,进而产生入围名单;名单经评审团签名后,于复选会议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公布。决选会议在颁奖典礼当天召开,针对入围名单公开讨论和不记名投票,得奖者须获半数以上复选和决选评委支持;且仅有当届评审团主席、金马执委会执行长和律师知道得奖结果,经由专业律师公证弥封后,才在颁奖典礼中揭晓。由于金马奖评审委员须在严格规定和监督下完成审片、讨论和投票程序,过程严谨丝毫不受外界影响,加上参赛影片无地域限制的包容性,造就它逾半世纪来在华人电影奖项中最具公信与声望,被得奖者视为最受肯定和至高荣誉的主因。[14][16]
国际评价
金马奖自1962年创办至今,不仅是华语影坛历史最悠久的电影奖项,也是华语电影工作者的最高荣誉,长久以来都致力于促进华语电影的创作发展,并增加其国际能见度。第54届“金马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也报导了这场年度盛事。CNN主播除了提到金马奖堪称华语影坛的奥斯卡,也特别介绍了14岁的影坛新星文淇,以电影《嘉年华》和《血观音》分别获得最佳女主角和最佳女配角的提名,最后则是以《血观音》一片,摘下金马女配角。而勇夺“最佳剧情片”、“最佳女主角”等大奖的《血观音》,不但在金马奖发光发热,耀眼表现也让国际间看到。2018年6月27日,美国影艺学院宣布未来获得金马奖最佳纪录片的得奖作品,将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候选资格。
争议
1989年金马奖尝试颁奖给外文片,例如当届由美国籍的威廉·赫特以《意外的旅客》获金马奖外片最佳男主角、加拿大籍导演大卫·柯能堡以《双生兄弟 》获外片最佳导演等,但金马奖外片奖被批评不伦不类,仅办一届就停止,并且未在官方特刊历届得奖名单上获得记录。[17]
后续在入围名单中,出现几次入围后发现资格不符又遭到撤销入围资格的争议事件,例如:2003年以《飞跃情海》同时入围最佳女主角、最佳新演员的林依晨,被发现前一年曾演出《空手道少女组》并担任女主角而取消最佳新演员入围资格,当年最佳女主角也败给演出《金鸡》的吴君如。2008年原入围年度台湾杰出电影工作者的金城武,在名单公布6小时后被因日本国籍身分不符资格,取消该奖项入围资格,成为金马奖史上最短命的入围者[18]。同一届最佳新演员入围者田中千绘传出出道多年早已在多部电影参与演出,入围资格备受争议,金马奖委员会出面解释,新人奖中的首次演出认定,在于是否担任片中主/配角,对于只是客串性质演出在入围资格认定上不构成问题。2012年原入围最佳原创电影歌曲的〈沉默如谜的呼吸〉[lower-alpha 6] 和〈惊惶〉[lower-alpha 7],在入围名单于2012年10月2日下午5点公布后,经过金马执委会查证并非影片原创歌曲,也与电影公司求证确认后,于同日晚间10点在官方网站公告取消两首歌曲的提名资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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