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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是紀傳體的南朝宋史。南朝梁沈約著。主要版本有宋、元、明三朝遞修本,經商務印書館影印,收入 《百衲本二十四史》; 明嘉靖、萬曆間北監刻的《二十一史》本; 毛晉汲古閣刻的 《十七史》本; 清乾隆間武英殿刻的《二十四史》本;同治時金陵書局刊行本; 中華書局1974年出版的點校本。 [1]


  沈約 (441—513),字休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南朝梁史學家、文學家。他歷仕宋、齊、梁三朝,宋時出任尚書度支郎,齊時官拜著作郎、中書郎、國子祭酒、南清河太守,因勸蕭衍禪齊有功,入梁封建昌侯,歷仕尚書左僕射、尚書令、領中書令。他一生撰史頗豐。寫有《晉書》,爾後奉齊高帝之命撰齊史。梁武帝時先撰有起居注,永明五年 (487) 奉旨撰《宋書》。另著有《齊紀》、《 (梁)高祖紀》、《邇言》、《諡例》、《宋文章志》、《四聲譜》等書。他平時嗜好藏書,積書達2萬卷。工詩文,其詩浮靡,着意雕飾,注重聲律,被稱為永明體。明張溥輯有《沈隱侯集》。

  本書100卷,上起東晉安帝隆安三年(399),下止宋順帝升明三年(479),記載了東晉末21年和劉宋一代59年的歷史。本書分為本紀10卷,志30卷,列傳60卷三大部分。

  本紀:記述宋朝8帝。起首3卷為武帝劉裕紀,敘述他從出生到禪代晉室建立劉宋王朝至逝世的過程卷4到卷10.依次為少帝劉義符、文帝劉義隆、孝武帝劉駿、前廢帝劉子業、明帝劉彧、後廢帝劉昱、順帝劉準的7紀。本紀的主線是從劉裕起家到宋朝滅亡。由於梁武帝也以禪讓形式登位,故作為臣子的沈約不敢直言劉裕篡位事實,而以曲筆回護。如劉裕為消除心患而殺死被降為零陵王的晉恭帝,本書僅短短數字寫為「零陵王薨」; 被蕭道成用同樣手法害死的降為汝王的宋順帝,也被寫成「天祿永終,遜位於齊,建元元年殂于丹陽宮,年十三。」作者在論及王朝興衰更迭原因時,嚴重忽視了人事作用,而將其歸諸於天命。本書仿陳壽《魏志》例,在提及劉裕時,稱呼上有幾變,「於劉裕起事即稱高祖,及封豫章公乃稱公,封宋王后稱王,登極後稱上」,對劉裕始終不直書名諱,與司馬遷《史記》中寫劉邦發跡前直呼劉季的精神相去甚遠。志:本部分除《志序》外,分為律歷、禮、樂、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8目,大多取材於宋何承天撰《宋書》時所作的舊志。從兩晉三國敘起,保留了許多前代資料,然對劉宋一代的典章制度的記載卻失之過略。《志序》談撰志的宗旨,及各目的前因後果。《律曆志》記音律、曆法,其中收錄了楊偉的 《景初歷》、何承天的 《元嘉歷》、祖沖之的 《大明曆》。《禮志》講禮儀制度。《樂志》介紹了各種樂器,及相當數量的古樂府歌詞。《天文志》記日、月、星辰等天文變化。《符瑞志》為本書新開,專書從五帝三代到劉宋的各種祥瑞的異物奇蹟,如麒麟、丹書、甘露、嘉樂等,以此照應人事。《五行志》記自然現象和自然災害,羅列歷代災異的應驗。《州郡志》談劉宋的州郡分布和各地人口數,尤詳於中國南部的歷史地理沿革,以及東晉以來的僑置州郡情況。《百官志》論職官制度。列傳: 由於東晉以來江南士族寢盛,加上作者本人也出身於門閥,故用了大量篇幅為各家大族立傳。此外,列傳採用了帶敘法,即在某人傳中兼帶介紹其他人,如《劉道規傳》帶敘劉遵,《何承天傳》帶敘謝元,《謝靈運傳》帶敘荀雍、羊璿之、何長瑜3人。《類傳》共有后妃、宗室、孝義、良吏、隱逸、恩幸、二凶7篇。其中《恩幸傳》多記出身寒門而位居高官者,如戴法興、阮佃夫等,因他們的出身、職位引起士族的嫉妒和不滿,故被貶為靠君恩及佞幸而發跡的小人。《二凶傳》記述謀逆行為的宋文帝長子劉劭,及始興王劉浚。少數民族及鄰國傳有索虜、鮮卑吐谷渾、夷蠻、氐胡4篇,前篇以索虜稱北魏,主要記載北魏和東晉、劉宋的歷次戰爭,後3篇均甚簡略。最後一篇是《自序》,作者自敘家世及族人,並陳說著書經過及宗旨。

《宋書》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本書在南朝諸史中規模最大,史料也最豐富。劉知幾在《史通·書志篇》中說:「宋氏年唯五紀,地止江淮,書滿百篇,號為繁富。」本書對時況有着不少恰當的反映,如《周朗傳》談到了貲調的弊端,《孔琳之傳》等記載了朝廷對錢幣問題的爭議,《謝靈運傳》中的《山居賦》,勾勒了農村莊園經濟的大致情況。但本書也收錄了許多枯燥乏味、無太大史料價值的官樣文章,如劉裕的 《即位告天策》、《御太極殿詔書》等。本書雖然繁富,但卻有很大的遺漏,如宋武帝的主要功臣沈田子、沈慶之,均未為他們立傳。此外,記載北魏之事也多有誤,如《索虜傳》敘魏太武帝諸子事跡與史實大有出入; 《宋書》原本是宋何承天、裴松之等首起著述,後由蘇寶生、徐爰、山謙之等人相繼完成,其中徐爰一人成書65卷,故名為徐爰《宋書》。沈約作紀傳,多抄襲徐本。趙翼《廿二史札記》說: 「沈約急於成書,遂全抄舊書而不暇訂正耳。」由此原因,此書出現了不少錯誤。在撰志的時候,沈約參考了司馬彪 《續漢書》志的體例,晉、宋的起居注,對何承天所撰的15篇志加以改造,而成此志,對志的時間上限 「今以魏接漢,式遵何式」,( 《上書表》) 但劉知幾 《史通》、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都認為「失於限斷」,「可為嘆息」。而顧炎武《日知錄》、陳振孫的 《書錄解題》卻持讚賞態度:「諸志前代所闕者補之,」「揆以班馬史體,未足為疵」。

  除了徐爰《宋書》之外,有關宋史的著作還有南齊孫嚴的 《宋書》,王智深的 《宋紀》,梁裴子野的 《宋略》,王琰的 《宋春秋》,鮑衡卿的 《宋春秋》等。其中數《宋略》的質量最為上乘,沈約自嘆「吾弗逮也」。劉知幾說,「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為上,沈書次之。」(《史通》)然上述這些書均已亡佚,一些殘篇斷簡被保留於《通典》及《資治通鑑考異》之中,故今日系統的宋史著作僅留下沈約 《宋書》 一部了。

  本書流傳到北宋時,已有不少散失,時人對此進行了增補。北宋晁補之在《嵩山集 ·讀宋書》中說: 「沈約 《宋書》一百卷,嘉祐末詔館閣校讎,始列學官。尚多殘脫駢舛,或雜以李延壽《南史》。」今本《宋書》的《到彥之傳》缺而未補,少帝紀及趙倫之、王懿、張邵、朱修之、宗慤、王玄謨等傳皆是後人用《南史》等書補綴。另外其它傳中也有一些遺缺,如《自序》中多處可見 「闕」 字。據姚范 《援孰堂筆記》 考證,本書原有《謝儼傳》,而今本則不見。另外,由於補闕者的不慎,將 《南史 ·張劭傳》的張敷、張暢2篇附傳抄錄進去,遂與兩人傳構成重複。

《宋書》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鑑於本書缺乏食貨、刑法這二項重要的志,清郝懿行在本書的紀、傳及自序中,輯錄相關的詔、策、章奏及斷獄事例等內容,撰成《補宋書刑法志》;又輯錄紀、傳及自序中經濟史料,撰成 《補宋書食貨志》。二書除作者的案語外,間有零碎的校勘語,為安徽涇縣胡承珙所加,題 「胡承珙案」。此外清代學者對 《宋書》還作了許多研究、校勘、考證、糾誤等工作,主要成果可見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趙翼的《廿二史札記》、錢大昕的 《廿二史考異》。李慈銘 《越縵堂讀史札記》中的《宋書札記》,用 《南史》對汲古閣本、監本進行校勘。於典章制度、史實也作了一些精緻的訂正。[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