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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威廉·福克纳 |
《我弥留之际》威廉·福克纳
《我弥留之际》是一本风格独特的小说。名列意识流文学、荒诞主义文学、美国南方文学重要作品之中。
作者威廉·福克纳选择不以单一的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去描写一个乡下家庭为了送葬亡母,踏上一个充满挫折、艰困的旅程。而是让15个人物的独白交错成全书59篇的章节。营造了一种散乱、去中心化的叙事。这些人物主要是家中的亲人,但也不乏其他途中遇到的角色。仿佛在这些交错的独白里,读者不但感受了亲人死亡的阴影如何弥留、徘徊在各个角色的心中,也在这样的叙事里,产生弥留、徘徊在各个角色间的抽离体验。[1]
这部小说是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大学发电厂当运煤工时创作的,6个多星期就得以完成。与前作不同的是,该书基本上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的,福克纳曾向人推荐它作为阅读自己作品的入门书。但是,不少评论家认为这是他最复杂的作品,融合了悲剧性与喜剧性,难以归类。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美国文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 意识流文学 在美国的代表人物,1949年 诺贝尔文学奖 得主,获奖原因为“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
1949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所做的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在西方文坛上被看作“现代的经典作家”。他的重要作品有《喧哗与骚动》(1929)、《我弥留之际》(1930)、《八月之光》(1932)、《斯诺普斯三部曲》(1940-1959)等。[2]
1962年7月6日,逝世。[3]
内容
剧情始于邦德伦一家的母亲艾迪·本德仑不幸辞世后展开的故事,希望家人能将自己的遗体带回娘家墓地下葬,完成她在世时最后的心愿。全书透过五个孩子,一位父亲,加上邻居、医生与牧师等旁观者的视野,聚焦于此趟文学史上最浩瀚的送葬之旅。[4]
送葬,成为一个让人能够弥留、能够眷恋、体会逝去与悲恸的旅程,让他们以各自的方式缅怀心目中的母亲。
人物
艾迪是一个虚无主义者,长期忍受著无爱的婚姻,给丈夫安斯生下两个儿子后,又和牧师私通生下了第三个儿子朱厄尔。
大儿子卡什是个只知干活的木匠,护送棺材时遇到大水,摔入河中断了腿,却被安斯等人用水泥来固定断腿。
二儿子达尔是个敏感的人,路途中放火烧棺,被妹妹送进疯人院。
朱厄尔是母亲最宠爱的人,他在这场旅途中失去了晚上偷偷干活换回来的马。
小儿子瓦达曼也没能得到他的玩具火车。
女儿杜威·德尔怀上私生子,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诱奸。他们克服万难,这场6天6夜的旅途终于完成。最后安斯买了一副假牙,还娶到了新太太。
书评
这本书虽以“弥留”为题,写的却是各种灵魂未死的感受,包括包围这家人之万物的描写,难逃粗鄙却又顽强;包括美丑并存的人性,如书中的母亲在生了孩子后,感受到的却是与“自我”的分离。不同于人所追求的总是生命的美好与神性,福克纳写的人,罪与救赎都是一盆相生的,“弥留”所能诉说的,正是这样的清明。[5]
《我弥留之际》写于20世纪30年代。在那一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北方现代工业的入侵,使得南方的政治、经济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农业经济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社会经济萧条,农民生活更加贫苦不堪。另外,随著社会变革,旧的道德价值体系受到猛烈的冲击,几乎坍塌,而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建立,整个社会处在一个道德观混乱,甚至真空的地带,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陷入了精神的迷茫与虚无之中。于是,建立一种新的生活态度和道德观念成了当务之急。福克纳著眼于社会现实,通过对本德伦一家的描写,真实地刻画了当时人们的生活和精神状态,告诫人们不能一味地逃避现实,活在悲观绝望之中,而应不惧挫折与毁灭,勇于克服困难,执著于与现实的斗争之中,在反抗与斗争中获得新生。(资料出处:《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69-71,共3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