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是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管下的,专门负责从事全市各项文艺创作[1],尤其是重点创作业务的事业单位。
机构简介
中心现有编制10人。中心成员大都拥有中高级以上艺术专业技术职称,在文艺界有10年以上的文艺创作工作经历,参与过上海乃至全国一系列重要(剧)节目、电影、电视的创作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中心现拥有编剧罗怀臻、赵化南、瞿新华,导演陈薪伊、郭小男。他们均为国内着名艺术家,有着出色的创作实绩。
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前身为上海市剧目工作室,成立于1963年6月。受当时市政府委托,负责审查全市上演的戏曲剧目。"文革"中停止正常业务。1980年恢复业务。1998年经上海市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负责全市文艺创作。2000年,文化、广电两局合并,中心与广电局影视剧本策划室合并,积极参与舞台和影视创作,策划组织了一批重点文艺作品的创作。中心成立至今,为上海文艺创作繁荣作了大量工作,推出了一批精品力作。
主要职能
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的主要职能为:舞台艺术与影视作品的创作、组织、策划。对基础较好的戏剧[2]、音舞、影视作品进行修改、加工、研讨、服务等工作,打造精品力作。对新创剧目进行艺术评估,分析研究创作动态及方向。开拓优秀剧本稿源,组织艺术家下基层深入生活。编辑《上海剧稿》,收集和反馈有价值的创作剧目,加强信息交流。举办各类业务进修班、培训班,注重对青年创作人才的培养,提高创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引进高端优秀创作人员,充分发挥、调动中心创作人员的创作优势,为领导制定文艺方针、政策,提供相关的信息。中心同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参考文献
- ↑ 文艺创作要扎根于实践,搜狐,2019-10-31
- ↑ 戏剧怎么看?3分钟懂戏剧 ,搜狐,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