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是嘉定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本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区宏观经济政策,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和其他预算的政府预算体系;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政府与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财政资金管理;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研究分析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绩效目标,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按分工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1]的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编制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负责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职责,完善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七)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督促有关部门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投融资计划、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额度和年度偿债方案,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协调政府与各投融资主体之间,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九)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十)参与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区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十一)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机构的选聘、委派、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反映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十三)制定和完善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部署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指导区级预算主管部门、街镇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
- ↑ 会计资格证取消,会计培训的生意还可以怎么做? ,搜狐,2017-07-18
- ↑ 国有资产管理与运作全方位梳理 ,搜狐,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