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1]。
具体职责
(一)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政策措施,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保险等情况,研究和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金融保险监管政策,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组织研究财税、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参与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相关法规起草;协调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改革与开放中的相关政策,参与制定财税、金融、保险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年度预算、财政中长期收支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其他公共政策间的关系,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委财税、金融业务的统一对外工作。
(三)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2]发行管理工作,审核发债资金投向,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公司发行各类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研究推进建设项目股份制试点等工作;参与境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委证券期货和股份制业务的统一对外工作。
(四)研究提出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国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委内有关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工作;负责起草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研究提出保险业、邮政储蓄发展和引导保险资金、邮储资金合理运用的政策建议。
(五)确定财税、金融、证券、保险等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审核财税、金融、证券、保险系统重大项目及印钞造币行业建设项目。
(六)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级机构
综合处,财政处,金融处,证券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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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以及流程,搜狐,201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