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0年7月8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国华侨联谊会筹委会,拟在原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基础上,改组扩大成立全国归国华侨联谊会。不久,北 京成立了北京市归国华侨联谊会。稍后,在归侨集中的地方,如上海、广州、厦门等地相继建立了归侨联谊组织。到1956年,全国各地的侨联组织已发展到七八十个。新中国成立后回国工作、学习的华侨不断增多,建立统一的全国性的侨联组织已成为各地侨联和广大归国华侨的迫切要求。
1956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1]第四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成立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委会,推举被毛泽东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陈嘉庚先生为筹委会主任委员。
中国侨联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基本职能
中国侨联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中国侨联是全国性的一级人民团体,是全国政协的组成单位,各级侨联与同级工会、青年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享有同等待遇。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第八条规定:“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还规定:“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归国华侨联合会应给予支持和帮助。”侨联的性质决定了为侨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侨联的基本职能是“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指导思想
群众工作就是要本着一切为了归侨侨眷、一切依靠归侨侨眷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凝聚侨心、集聚侨力,共同 为振兴中华作贡献。就要时刻关心侨界群众生活,了解和掌握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愿望和要求,切实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关心归侨侨眷中的困难群 体,动员各方力量扶贫济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参政议政就是要积极参加国家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侨的独特作用。侨联作为政协组成单位,要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的心声。要积极参与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督促检查《保护法》的实施。
维护侨益就是要代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学习宣传侨法,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通过健全网络、拓宽渠道,增强信访工作的实效;通过深入基层、协调各方,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
海外联谊就是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密切联系海外侨胞的优势,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建立与新一代侨 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以地缘、业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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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流程,收藏 ,搜狐,2021-01-14
- ↑ 侨法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搜狐,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