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由原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和合肥分行于1998年11月合并组建成立,于1999年1月1日正式运作。主要任务是在总行和南京分行领导下,在辖区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推动金融改革,改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安徽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全省15个市中心支行[1]的业务管理;受南京分行委托,管理巢湖中心支行;内设29个处级机构(含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管理全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五、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2]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六、负责管理全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七、管理全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八、管理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九、负责安徽省辖内的反洗钱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管理全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十一、管理全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三、承办总(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行长: 王均坦
党委委员、副行长:丁伯平
党委成员:张燕、王亚洲、姚盛敏、黄敏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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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银行常识:分行和支行有什么区别? ,搜狐,2019-03-27
- ↑ 央行重磅定调:货币政策要“稳”字当头 ,搜狐,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