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9年12月26日在拉萨市成立,隶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领导,下辖日喀则、林芝、山南、昌都、那曲、阿里、樟木等七个地区(口岸)中心支行。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1]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西藏自治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西藏自治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七)管理西藏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八)管理西藏自治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管理西藏自治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内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一)承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成都分行[2]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现有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统计研究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钞票处理中心、守押中心、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外汇管理处、征信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宣传群工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营业部、离退休干部处、后勤服务中心、清算中心、成都办事处26个处室,全行人员合计326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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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教你如何读懂宏观经济! ,搜狐,2020-09-05
- ↑ 银行常识:分行和支行有什么区别? ,搜狐,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