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成立于1983年10月,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国各地区的教育管理研究会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者,积极探究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管理学科体系,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促进教育和教育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分会简介
主要负责人
理事长:贺乐凡
常务副理事长:卢元锴
秘书长:方中雄
常务副秘书长:安宝娣
分会宗旨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1]、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者,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和教育管理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管理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管理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基本任务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全国各地区教育学会教育管理研究会、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学校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2]、及其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究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管理学科体系,推动学科理论建设和学科知识的普及,致力于我国教育管理宏观和微观领域改革的探索。
组织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全国各地理事单位、有关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单位理事原则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理事会设有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并从常务理事中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
理事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根据需要可聘请办事人员。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设在北京教育学院内,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的起草、审批、分发; 各项活动的协调、组织与管理。作为理事单位的桥梁,在信息传递、咨询服务、交流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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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19-12-02
- ↑ 企业到底是什么?如何正确的认识企业? ,搜狐,201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