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岘港总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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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岘港总领事馆(越南语:Tổng lãnh sự quán nước Cộng hòa Nhân dân Trung Hoa tại Đà Nẵng),简称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越南语:Tổng lãnh sự quán Trung Quốc tại Đà Nẵng),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驻越南岘港市的最高级别外交机构。领区包括岘港市、承天顺化省、广南省、广义省、平定省、富安省[1]。
历史
在1975年以前,中华民国凭借着与越南共和国的外交关系曾在岘港(蚬港)设有领事馆。
1975年,北越和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进入越南南部,越南劳动党接管岘港市,中华民国驻蚬港领事馆因此关闭。越南共和国覆亡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越南政府提出在岘港市设立总领事馆,越南政府表示同意;不过其后因为中越双边关系的恶化,中国并没有立即在岘港开设领事机构[2]。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达成协议,越南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岘港建立总领事馆。[3]2017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岘港建立总领事馆,为岘港市内的第三座总领事馆。
影片
参考文献
- ↑ 领区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岘港总领事馆. 2022-05-05 [2023-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5).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广西通志:外事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 41 [2023-08-19]. ISBN 9787219038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8).
- ↑ 中国将在越南岘港设立总领事馆. 中国日报. [2016-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