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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法(英语:Binomial Nomenclature,Binominal Nomenclature 或 Binary Nomenclature),又称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1]植物种志》(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正如“二名”字面的意涵,每个物种学名的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属名由拉丁语法化的名词形成,但是它的字源可以是来自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的其他文字构成,首字母须大写;种加词是拉丁文中的形容词,首字母不大写。通常在种加词的后面加上命名人及命名时间,如果学名经过改动,则既要保留最初命名人,并加上改名人及改名时间。命名人、命名时间一般可省略[2]

例如:Trifolium repens L. (白三叶草的学名二名法表示) = Trifolium (属名,名词) + repens (种小名, 形容词) + L. (命名者,林奈名字的通用缩写)

历史

卡尔·林奈发明了将物种根据其共同特点,按照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分类[3]。这是与二名制密切相关的。然而林奈并非发明二名法的人。早在林奈200年前的博安兄弟就发明了这种方法。林奈把这种方法普及开来。

价值意义

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4]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 (始于 1753),动物学 (始于 1758) 和细菌学 (始于 1980)中广泛应用[5]

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举例来说,当一个种从一个属转到另一个属时(比较常见的现象),如果可能的话,种加词保留一致。同理,如果原来的两个种合并时, 原来各自的种名保留为亚种名。

同时, 这样的稳定性并不是绝对的。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系统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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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命名法—林奈和他的双命名法

参考文献

  1. 林奈:从小就是“花痴”的生物学家 ,搜狐网,2016-03-11
  2. (转载)植物拉丁学名命名规则,新浪博客,2015-10-08
  3. 植物双名命名法,中国科学院,2013-04-27
  4. (学名)双名法,化石网,2014-01-19
  5. 林奈和双名法,豆丁网, 201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