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的[1]。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电影制片单位年度生产计划的职责。
(三)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初审、发放和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四)将动漫(不含 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职责划给 云南省文化厅。
(五)划入原云南省文化厅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的职责。
(六)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七)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 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 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退出及监管。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 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 电视节目引进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收录业务。
(九)领导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 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管理云南少数民族语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译制。
(十)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正式挂牌 ,搜狐,2018-11-06
- ↑ 省广电局_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