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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除諫官》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十四。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仁宗慶曆三年,用歐陽修、余靖、王素為諫官,當時名士作詩,有「御筆新除三諫官」之句。元豐八年,詔范純仁為諫議大夫,唐淑問、蘇轍為司諫,未光庭、范祖禹為正言。宣仁後問宰執,此五人者如何?金曰:「外望惟允。」章子厚獨曰:「故事,諫官皆薦諸侍從,然後大臣稟奏。今詔除出中,得無有近習援引乎?此門浸不可啟。」後曰:「大臣實皆言之,非左右也。」子厚曰:「大臣當朋揚,何為密薦?」由是有以親嫌自言者,呂公著以范祖禹,韓填、司馬光以范純仁。子厚曰:「台諫所以糾大臣之越法者,故事,執政初除,苟有親戚及嘗被薦引者,見為台臣,則皆他徒。今天子幼沖,太皇同聽萬幾,故事不可違。」光曰:「純仁、祖禹實宜在諫列,不可以臣故妨賢,寧臣避位。」子厚曰:「縝、光、公著必不私,他日有懷奸當國者,例此而引其親黨,恐非國之福。」後改除純仁待制,祖禹著作佐郎,然此制亦不能常常恪守也。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3]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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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