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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逢欲予买一田墅因成自讼》是宋祁的作品之一。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选郎 。祖籍安州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市) ,高祖父宋绅徙居开封府雍丘县 ,遂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权县)人 。是北宋官员、著名文学家、史学家、词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与兄长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1]"。范镇为其撰神道碑。推官
宋仁宗的时候,宋三馆(昭文馆、集贤院、史馆)所藏图籍,有错误、杂乱、残缺不全的书,于是命宋祁和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2]李淑等人,审查定勘馆阁正副样本,定其存废,有错误重复的地方则删去,里面有残缺不全的地方,予以补写校正,仿唐《开元四部书目》的书体,著为目录名《崇文总目》。宋祁又与欧阳修合撰《新唐书》(原名《唐书》,为区别五代后晋时官修的《旧唐书》,故称《新唐书》),加录唐代学者自著之书,有28469卷。《新唐书》修订对研究唐代学术文化多有帮助。
“ |
予从大夫后,禄乃二千馀。 簪笔论何事,藏山著底书。 病教年事早,拙使宦情疏。 合治菟裘未,蜗牛尚有庐。 |
” |
— [北宋]宋祁 |
临终遗诫
宋祁后因病去世,临终前自己撰写了墓志铭,并亲自撰就一篇"遗戒",教儿子们照他的话去做。
"遗戒"中,宋祁交代了自己的后事:"三日殓,三日葬,慎无为流俗阴阳拘忌也。"叫儿子们丧事从简,不要被当时风俗所左右,也不必按当时习俗请阴阳地理先生看风水。并且告诫自己的儿子,下葬用一口简陋的棺木,只要能保遗体一段时间即可。这在当时,应该说是一种相当达观的思想观念。在"遗戒"的后半部分,他又具体交代了其他方面的事宜:"吾学不名家(意思是学问尚未成为一家),文章仅及中人,不足垂后(意思是所作文章非常一般,不值得传诸后世)。为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请谥,勿受赠。"甚至连"冢上植五株柏,坟高三尺,石翁仲(旧时守坟的石人像)[3]、他兽不得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他还怕儿子们不照自己的话去做,在"遗戒"最后,特意嘱咐:"若等不可违命。"
从这份"遗戒"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宋祁教儿子不要追逐名利,不要随世俗行事,也不要追求奢华,要移风易俗,崇尚节俭,表现了高尚的思想情操。宋祁的"遗戒[4]",实是家教的好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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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红杏尚书宋祁的个人简介 ,搜狐,2017-04-20
- ↑ 知制诰,在线汉语字典
- ↑ “石翁仲”是谁?唯一能和神兽獬豸、天禄并列帝陵,齐名的“人”,网易,2020-06-23
- ↑ 宋祁的“遗戒”,开封市监察委员会,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