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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廉三 |
俞廉三(1841-1912),字廙轩,一字虞仙,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曾祖俞圣文、祖父俞芳亭、父亲俞星若以幕吏闻名遐迩。自幼深受家教熏陶,聪颖明达、肆力于学。 [1]
16岁投效山西戎幕,管理军符,参与军机,参加防河之役,先后积功,由武乡县知县晋代直隶知州,旋迁宁武知府,调补太原知府。 [2]
晋地贫瘠,光绪初年连年旱灾,饿者相望于道,荒墟落月照耀白骨,百里内不闻鸡犬声。廉三亲管赈济,赈牍之文远近传递,募资得百数万金,用以赈灾。
晋俗,民多栽烟土,少栽粟谷。廉三以治晋之策首在禁烟,亲临各乡剀切劝导其乡民士绅,教以种桑、种麻、种棉、种菜、种薯、种花生诸法;并发给老弱无依者种子;乡民先抗、继惑,后觉悟,知求生之道在于广播五谷桑麻,非培烟土,欣然铲除烟苗,广植佳种。
治晋达十五年之久,政绩卓然,为全省之冠。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晋补冀宁道,寻迁湖南按察使,授头品顶戴山西布政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迁湖南布政使,时值戊戌变法,赞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遂升湖南巡抚,两兼湖南学正。 [3]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湖南巡抚
出生日期----1841年
出生地点----浙江绍兴
逝世日期----1912年
国 籍 ---- 清末民初
职 业 ---- 湖南巡抚,两兼湖南学正
治湘的功绩
治湘期间,深知湖南素号贫瘠,民风强悍,绿林滋多,然水旱灾荒连接。
湖南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旱灾严重,蓄藏已竭,民脂已尽;
然地方官奉命摊派条约赔款未减,期限迫促,支解浩繁,民怨载道。
在湘4年,惟以培养元气,团结舆情为根本。一切房捐、市捐、亩捐之稍涉纷扰者概不举行。
值新宁、武冈、宁远、耒阳、永兴、醴陵、浏阳、辰州各府县暴动,皆镇之以静,不动声,随起随灭,四境肃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冬,迁山西巡抚,以疾发辞归。船过武汉,为张之洞所挽留。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特命回京,旋命以侍郎充修订法律大臣,协理开办资政事务,赐紫禁城骑马。
宣统元年(1909年)闰二月,补授仓场侍郎。旋任仓场侍郎,剔仓储之弊,恤外运之艰,兼筹并顾,中外称善。
1912年2月死于天津,予谥敏僖。
史书记载
《清画家诗史》记载:(俞廉三)初学申韩,旋以微职需次山西,历官至湖南巡抚。酷嗜书、画,因习六法,以自写胸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