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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衣吃酒(李明春)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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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衣吃酒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圖片網

《借衣吃酒》中國當代作家李明春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借衣吃酒

清貧年月,我們非常渴望跟隨大人出去吃酒,家裡每天實在沒什麼好吃的,能把青菜豆腐吃抓周,就是很幸福的事。孩子的心裡,天天希望別人家婚喪嫁娶才好,那樣的宴席上,不僅會有大塊紅燒扣肉可以殺饞,還可以結識許多不認識的小夥伴,一起飛奔打鬧,更重要的是如過年般有新衣和新鞋穿。

現代通訊網絡發達,人們用手機互通有無,[朋友圈]]里曬恩愛、曬財富、曬才氣、曬旅遊、曬曬娃應有盡有,更有甚者恨不得把一天吃喝拉撒都曬下才好,大家彼此也沒什麼秘密可言。

而那時,一年到頭也就是吃酒辦大事,親戚朋友才會碰到,才會相互了解一下情況。見面了,酒色財氣這些不好秀,只有秀孩子,反正每家都有幾個孩子,無論黑白丑俊,只要吃酒都要帶上,主人家圖個熱鬧,也不介意你出了一份份子錢,帶幾個娃來吃酒。寒暄從孩子開始,有人對大點的孩子表示驚訝,你忙的真快,伢子都這麼大了。這是你哪個老婆生的呀,也有打趣這麼說,引起爆笑。你家娃不醜,像他娘,皮膚水靈。聽說你家這小傢伙學習成績不錯,明兒定比他爸有出息,又是爆笑,他爸聽了訕訕的也跟着笑……。

這樣的場合對大人們來說就變得尤為重要,所以孩子們出來都會穿戴整齊,都把最好的示人,順帶才是給孩子們改善伙食打牙祭。

我們穿的新鞋一般是母親做的。母親只有在過年時才會親手幫我們做兩雙黑色布鞋,一雙過年開始穿,年頭到年尾,無論是晴天還是雨天,就是這一雙鞋。布鞋張嘴了,就用麻線縫起來。鞋底穿洞了,就用舊車輪胎釘個鞋掌,穿起來頗有增高鞋的味道。夏天穿鞋浪費,不如光腳,光腳在滿是油灰的土路上瘋跑,油灰熱熱的溢滿腳丫,癢酥酥,甚是舒服。另一雙是備胎,一般特殊情況才會穿到,比如吃酒,走親串友,穿後回來洗洗刷刷就收起來下回再用。

做鞋只在寒冬臘月,那時農活基本歇了,生產隊放假。母親從柜子裡面翻出破衣舊裳,拆成布片,鞋底就是用這些布片裱糊的。先用[麵粉]]在鍋里炒點麵糊,香噴噴,黏稠稠,有時麵糊多了忍不住盛一碗,撒點鹽或糖,吱溜,吱溜幾口喝下肚,解饞飽腹。

燒好的麵糊冷卻後,搬來小長桌,在桌面三分之一處刷上面糊,家裡只有這張小桌,留下三分之二給家人吃飯用。刷好麵糊貼一層布,直至把三分之一桌面貼滿,花花綠綠似一幅抽象畫。布一般貼2-3層,不能貼太厚,太厚干後難裁剪,糊貼好的鞋布放在太陽底下曬乾待用。

母親根據各人腳的大小,先用硬紙板剪一付鞋底樣,再用這付鞋樣做模板,放在鞋底布上進行裁剪,鞋底有厚度,所以至少裁下三層鞋底布,才可做一隻鞋底。將這三層鞋底布疊起,為了美觀,鞋底也要包裝下,總不能花花綠綠,用扯來的白布墊底滾邊,開始用特製的那種粗粗的麻繩納鞋底,納鞋底的麻繩是母親用陀螺捻成,材料為青麻的纖維,那金黃色的植物纖維帶着一股處理過的干香,如是用水漚泡處理,則有一股臭臭的味道。這種捻成的麻繩結實耐磨,用它納好的鞋底自是緊實耐穿,可是用它打孩子的屁股卻是人間酷刑,讓你知道什麼叫屁股開花,留下紅白痕跡,至今想起,屁股還為之一緊。

寒冬臘月,昏暗的煤油燈下,常常聽到母親納鞋底霍霍的抽線聲。鞋底厚,納鞋底必須用針箍,沒有針箍頂,針進不去,母親會把針在頭皮上擦擦,以前不懂,後來知道頭皮有油脂,讓針尖潤滑後更容易穿透鞋底。那一行行淡黃色的麻線在白色的鞋底布上留下米粒大的痕跡,像母親的心思,密密麻麻,又像螞蟻們列隊行軍,摸上去,凹凸有致,麻酥酥很有手感。一個冬天母親為了讓家人們都能穿上新鞋,熬了無數個夜晚,鞋子做好後手指上都磨出了老繭。

新衣服也是過年時做,村頭的張駝子只會做一種式樣的衣服,小翻領,帶四個口袋,布料是咔嘰布或的卡,藍色或藏青色多數,那個時代,天空仿佛也是這個顏色。

我是長子,父母也希望帶孩子出去見見世面,尤其吃酒這樣的機會,在重男輕女的鄉下,男娃有時也是父母炫耀的資本。去親戚家吃酒是在燥熱的六月,總不能還穿厚實的秋冬裝。那時有種 「的確涼」布料,做成的襯衫的確輕薄涼爽,可惜我沒有,我看到鄰居家的「賴瓜子」有一件這樣的衣服,非常漂亮,如穿在我身上一定很牛氣。

「賴瓜子」家裡姊妹三個,前兩個是女孩,父母快五十歲才生下他。當時有政策,村幹部督促他父母到醫院做掉,醫生說設備不全,不好做手術,先回家。他父親認為是天意,既然醫院器械不全,就別怪我不支持國家政策,賴也要把這孩子生下,生下後沒想是個男孩,父母大喜,果真賴了條好瓜,因而得小名。

我媽知我心意,便帶我到「賴瓜子」家借衣服,他家人到是不以為意,爽快答應,那時鄰里借衣服穿吃酒是常有的事。可六歲的「賴瓜子」把襯衫穿在身上,死活不肯脫,他爸媽好說歹說都不行,就說這衣服是他的,不可以借人。他爸有些掛不住臉,便沖他吼了幾句,「賴瓜子」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哇哇」大哭,邊哭邊用憤恨的眼神看着我。同年齡的我,見心儀的衣服借不到,也傷心大哭,一時大人們頭大,鬧得不歡而散。

記得後來再也不願隨家人出去吃酒,有些傷心是一輩子,儘管是為了一件衣服。

前幾天搬家,發現家裡搬運最多的物件居然是衣服和鞋子,品牌的多數,有些衣服鞋子還是全新,這些束之高閣的舊衣舊鞋,無人問津,如同雞肋,穿之無感,棄之可惜,誰能告訴我怎麼處理這些不穿的鞋子和衣服。[1]

作者簡介

李明春,男,江蘇揚州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