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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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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指進行圖書、圖畫、雜誌,報紙和電子物品等有版權物品的出版活動的組織。中國大陸如: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中國林業出版社等。台灣地區:東立出版社。日本:集英社、小學館等。[1]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正式實施,規定出版社標準英文名為Press或Publishing House。
出版簡介
什麼為出版是出版學研究中首先要接觸的問題。對出版活動內涵的理解不同,對出版學知識體系構架的認識也就不同。因此,中外出版界都很重視對出版內涵的研究,並形成了不同的認識。
日本學者認為:"採用印刷術及其他機械的或化學的方法,對文稿、圖畫、照片等著作品進行複製,將其整理成各種出版物的形式,向大眾頒布的一系列行為,統稱為出版。"(注: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英國學者認為,出版是指"向公眾提供用抄寫、印刷或其他任何方法複製的書籍、地圖、版畫、照片、歌篇或其他作品"(注:林穗芳.明確出版概念,加強出版學研究.出版發行研究,1990(6):14;23;15;20)。美國學者認為:"出版--公眾可獲的,以印刷物或電子媒介為形式的出版物的準備和印刷、製作的過程。"(注:彭建炎.出版學概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8)1971年出版的《世界版權公約》第6條給出版所下的定義是:"可供閱讀或者通過視覺可以感知的作品,以有形的形式加以複製,並把複製品向公眾傳播的行為。"(注: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韓國學者認為:出版是"以散布或發售為目的把文稿、文書或圖畫、樂譜之類印刷出來,使問世、刊行"(注:林穗芳.明確出版概念,加強出版學研究.出版發行研究,1990(6):14;23;15;20)。
基礎構成
各國學者給出版所下的定義儘管在文字上稍有差別,但對出版活動本質特徵的描述卻十分接近。各國學者都認為出版活動的內涵由以下內容構成:①出版是將已有的作品形成為出版物的過程;②原始作品必須經過一個大量複製的過程,使其形成一定的載體形式,成為出版物;③通過一定方式使公眾獲得這些出版物,也是出版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版程序
(1)按新聞出版署相關行政規定和行業慣例,由相應職業資質的出版社編輯、編輯部主任 (副主任) 、總編輯 (副總編輯) 對原作品進行包括"初審-複審-終審"的"三審",並將相關書面審稿意見存檔。
(2)需專題報批的相關類別和選題,提交相關機構組織專家進行出版審查,審查範圍包括出版社的出版資質、編輯人員資質、作者資質和內容問題等。需專題報批的類別包括重大歷史事件、人物的表述及評價,重大國策與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民族問題,宗教問題,軍事與國防問題,外交問題,色情問題,等等。部分類別出版物必須交由相關專業出版社出版。審查有時會無限期脫延,意味選題自動否決;大部分情況下,會由相關審查部門出具審查結果,以及包括具體修改要求的審查意見。[2]
(3)"三審"及"專題報批"後,出版社申報選題並申請相關出版手續
(4)編輯人員對原作品進行具體內容編輯,有時這個過程需與作者溝通,甚至退回作者修改
(5)美術編輯對版式、封面進行設計
(6)錄排人員對書稿進行錄入、排版與相關技術工作
(7)確定印刷量和市場價格,有時這個工作是提前確定的
(8)出國際標準書號以及圖書在版編目 (CIP) 數據、條碼等
(9)出膠片 (很少時候會用硫酸紙) ,交由印刷廠和裝訂廠進行印製
(10)出版社技術人員檢查藍紙、毛書或對批量圖書進行質量抽檢
(11)圖書入庫
分類
1、從出版介質來說,出版社可分為
圖書出版社
音像製品出版社(唱片公司) 雜誌出版社等 2、從出版類別許可來說,出版社可分為
3、從出版經營性質來說,出版社可分為
公益性出版社
經營性出版社
學者定義
與國外學者對出版活動內涵認識較為一致的情況相比,國內出版界對出版活動內涵的認識則有着較明顯的差異。現將國內學者對出版內涵的幾種代表性觀點陳述如下:
觀點一
"凡將文字、圖畫或其他符號印刷到紙上,或把它們印成為圖書報刊的工作,都稱為出版。"(注:趙曉恩.出版詞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1.3;104~105)
觀點二
"把著作物編印成為圖書報刊的工作。"(注:辭海編委會.辭海(縮印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1094)
觀點三
"把書刊、圖畫等編印出來。"(注:漢語大字典編委會.漢語大字典.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8.5)
觀點四
"出版是指出版機構根據一定的方針和計劃,選擇、整理人類的思維成果和資料,通過出版生產賦予它們一定的物質形態,然後向社會傳播。"(注:闕道隆、實用編輯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85)
觀點五
出版是"指將作品編輯加工後,經過複製向公眾發行"(注: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1991.6)。
觀點六
"所謂出版,就是選擇、整理著作物,通過一定生產方式將其複製在特定載體上,並以出版物的形態向社會傳播的一系列行為。"(注:彭建炎.出版學概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9)
觀點七
"通過出版生產的手段,把著作物編印成圖書、期刊、雜誌等印刷品,經過發行渠道,把這些精神產品推向社會,供應讀者,即為出版。"(注:嚴成榮,桑百安.圖書發行詞典.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2.12)
觀點八
出版即"社會上各種作品,包括文稿、圖片、信息、音響、錄像製品等等原件,匯集到出版機構以後,經過審定、選擇、編輯和加工,使用一定的物質載體,複製成各種形式的出版物,通過流通渠道傳播到全社會"(注: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
國內對出版活動內涵認識的諸種觀點,大體可分為兩大類型:
一類觀點認為出版活動主要是出版物的印刷工作,上述①②③種意見都屬於此種類型。這類在我國出版界長期占主流地位的傳統觀點,是在我國出版發行實踐活動長期按計劃分工模式運作的條件下形成的,它將發行活動排斥於出版之外,缺乏出版內涵中最關鍵部分--出版目的的描述。很顯然,這類觀點對出版內涵的表述是不完整的。
另一類觀點吸納了國外出版界對出版內涵認識中的合理部分,並結合我國出版業非常重視編輯工作的特點,對出版活動內涵進行了較全面的描述,這些表述已與國際出版界對出版活動內涵的認識逐步接近。林穗芳在為《編輯實用百科全書》所撰寫的有關詞條中,提出了將作品轉化為出版物要具備的四個條件:①經過編輯,具有適於閱讀或吸取的內容;②具有一定的物質形式;③經過複製;④向公眾發行,如出售、出租等(注: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這可以看成是第二類觀點對出版活動內涵理解的代表性描述。
發展=
中國出版事業歷史悠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商奴隸社會已出現原始的書籍,到春秋戰國就有了編輯工作。一些儒家經典,很多都是那時整理編輯出來的,唐代發明雕版印刷術之後,出現了民間的私營出版業性質的刻坊。宋元時代的官刻機構──國子監、興文署設有專職官員、編輯校勘人員和刻字工人、印刷工人,是後來印書館、印書局的雛型。明代的國家出版機構已分門別類刻書 (如都察院、工部、禮部、兵部等國家機關兼理刻書工作);地方出版機構比宋、元時期有所發展,各省都有布政司、按察司刻書,許多府縣也刊刻書籍和地方志。清代初期改變了明代中央機關分管出書的辦法,官刻集中統一於皇室內府的武英殿。刻坊是一般書商所辦的手工業刻書機構,在唐代出現,到宋代更為興盛,成為書籍出版的重要力量。宋時全國各大城市都有書坊,杭州和建陽最為發展。元代的坊刻比官刻還多。明代時,刻坊遍布各地,刻書種類有醫書、類書、小說、戲曲等。清代坊刻更為興盛。除官刻、坊刻外,還有一種私刻,也稱家刻,是私人出資校刊書籍。這些人儘量選擇優秀善本,進行認真細緻的校訂翻印,一般質量較高,其中不少成了傳世的"善本書"。
鴉片戰爭以後,隨着西方印刷設備的傳入,外國傳教士辦的墨海書館於1843年由新加坡遷到上海。清政府創立的同文館(1862)、江南製造局翻譯館(1868)開始編譯書籍。一批近代資本主義出版企業如商務印書館(1897)、文明書局(1902)、中華書局(1912)、亞東圖書館(1913)、泰東圖書局(1918)等先後成立,並大量編印圖書。
五四運動以後,中國出版事業開始有了大的轉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出版機構──人民出版社(1921.9)、上海書店(1923.11)、長江書店(1926.11)、華興書局(1929)先後成立。一大批私營出版企業,如華夏書店、光華書店、開明書店等和著名的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以及共產黨領導的生活書店、讀書出版社、知識書店一起在艱苦的條件下,編輯出版圖書。到1949年,全國公私營圖書出版社有 200多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新華書店兼有出版、印刷和發行三重任務。1950年全國新華書店第二屆工作會議作出了《關於國營書刊出版印刷發行企業分工專業化與調整公私關係的決定》,從此,出版、印刷、發行分開管理。同年年底,全國共有出版社211家,其中,中央級6家,地方21家,私營184家。到1956年底,經過合營調整,減為 101家。30多年來,尤其是在1978年以後,適應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需要,中國出版事業有了大的發展,到1987年底,全國共有圖書出版社 467家。在圖書出版社中兼辦音像出版物的有24家,另有專營音像出版物的出版社72家(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事業)。
出版類型
出版社的類型、工作範圍和組織機構 出版社的類型,在中國,按隸屬關係區分,有中央級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按業務範圍區分,有綜合性出版社和專業出版社。綜合性出版社的出書門類比較多,專業出版社只負責編輯出版一定專業和門類的讀物。按出版物的形式分,有圖書出版社和音像出版社。出版社的工作範圍,從歷史上和廣義來看,包括編輯、印刷、發行。在中國,出版社中只有少數有自己的印刷廠。從現狀來看,出版社只負責編輯和出版,其具體內容包括:制定選題,確定作者,組織稿件,審閱稿件,編輯加工,定稿發稿 (包括插圖和版面、封面的裝幀設計), 校對付印等。出版社由社長主管全面工作,總編輯負責編輯工作。大型出版社還設有社務委員會和編輯委員會。編輯委員會主管制訂全社的長遠出書規劃和年度出書計劃,確定叢書、套書和重點書的編輯計劃等。具體編輯工作由按專業分工成立的各編輯室、組和總編辦公室負責。對稿件一般實行責任編輯初審、編輯室主任複審和總編輯終審的三審制。裝幀設計和校對工作由出版部負責。經營管理工作由經理部負責。對出版社的編輯人員實行職稱制,按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分為助理編輯、編輯、副編審、編審 4種。國外的出版社,編輯人員有組稿編輯和文字編輯之分,組稿編輯具有較高的水平。
西方發展
在歐洲,作為出版印刷物企業的出版社,是在15世紀產生的。15世紀中葉 (約1440~1448)德國人J.谷登堡發明了金屬活字印刷術,為大量出版文字材料提供了條件。當時歐洲出版業的中心是意大利、德國和法國。在16~18世紀,第 1批著名的印刷出版家有W.卡克斯頓(英國)、C.普朗坦(法國)、馬努蒂烏斯(意大利)、埃爾塞維爾(荷蘭)、R.艾斯蒂安(法國)等。
隨着出版物印刷設備的不斷發明和應用,出版物的種類和印數大為增加。到19世紀初,出版物的推銷和發行工作逐漸從印刷出版者的手裡轉移到書商手裡,圖書出版商開始同印刷商與書商區別開來,出版社成了一項特殊的獨立行業。大多數出版商自己購置印刷設備,向作者徵求稿件,然後把產品交給書商出售。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西方各國特別是英國、美國等又出現了一大批出版社,著名的有:德國的貝克出版公司(1763)、布羅克豪斯出版公司(1805);英國的托馬斯·納爾遜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789)、威廉·布萊克伍德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804)、布萊克出版有限公司(1807)、布萊基父子出版有限公司 (1809)、 威廉·柯林斯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819);法國的加尼耶出版公司(1833)、普隆出版公司(1854);美國的利平科特出版公司(1792)、約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1807)、哈珀與羅出版公司(1817)、普特南父子出版公司(1840)、查爾斯·斯克里布納父子出版公司(1846)等。到19世紀中葉,隨着新的印刷技術的出現,出版業中開始了資本集中和出版、印刷企業的專業化過程。從20世紀初起,這一過程更加強了。有些大的出版公司雇員有1000多人,有專門管理生產、市場和會計業務的部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着不斷出現的新學科的需要和照相排版技術、膠印技術的普遍採用以及其他大眾傳播手段的發展,出版社的門類和數量大大增加。根據聯邦德國紹爾出版公司1985年出版的《國際出版商指南》統計,世界各國圖書出版社、期刊出版社、計算機軟件出版社和參與出版活動的團體在內的出版機構約有160436家。其中,美國、蘇聯、英國、法國、日本、荷蘭、聯邦德國等國的出版社數目約占當前世界出版社總數的60%。
出版特徵
一、
出版是對已有的作品進行深層次開發的社會活動。出版不是對原始信息進行開發,而是對現成的作品進行開發。接受原始信息,將其歸納成知識,形成知識產品的任務,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說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過程屬於作者勞動過程,不歸屬於出版活動。作家創作、畫家寫生、音樂家譜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這個道理。
二、
出版是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使其具有適合讀者消費的出版物內容的過程。出版過程雖不是知識信息的主要形成過程,卻是一個對知識信息體系進行選擇的過程,這種選擇是按照適合讀者消費的要求進行的,並且,還要按照同樣的要求對所選定的作品裡的知識信息進行整理、補充、刷新、完善,也就是通過編輯工作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紙質貨幣不是出版物,紙幣的印製不是出版活動,就是因為沒有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從而缺少供讀者消費的知識信息內容的緣故。
三、
出版是對加工好的已有作品進行大量複製,使其具有能供讀者消費的一定載體形式的過程。無論採用何種方式對作品進行複製,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識信息具有能供讀者消費的載體形式的過程。只有經過大量複製,作品中所含的知識信息才能被眾多的讀者接受。檔案工作也需要對原作品(文件)進行編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編輯成一卷卷的案卷,但檔案工作不是出版,因為沒有大量複製的過程。在商品社會,作品大量複製過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產過程。
四、
出版包括將出版物公之於眾的過程。通過各種方式將大量複製的原作品廣泛向讀者傳播,也是出版活動的重要內涵。從西方對"出版"這一詞彙的演變來看,法語Publier和英語Publish均源自拉丁語Publiare,而拉丁語Publicare的本義卻是"公之於眾"。可見,在賦予"出版"的眾多涵義中,"公之於眾"的涵義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國內外出版機構名單
以下是中國"全國百佳單位" (各類別不分先後;排名不分先後,按拼音排序)
序號 出版社名稱 所在地 成立時間 1 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成都 1985年 2 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 北京 1987年 3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成都 1985年 4 成都時代出版社 成都 1985年 5 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 成都 1985年 6 成都地圖出版社 成都 1984年 7 灕江出版社 桂林 1980年 8 接力出版社 南寧 1990年 9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桂林 1986年 10 廣西人民出版社 南寧 1952年 11 廣西民族出版社 南寧 1957年 12 廣西美術出版社 南寧 1990年 13 廣西科學技術出版社 南寧 1988年 14 廣西教育出版社 南寧 1986年 15 中南大學出版社 長沙 1985年 16 湖南教育出版社 長沙 1982年 17 湘潭大學出版社 湘潭 2007年 18 嶽麓書社 長沙 1982年 19 湖南文藝出版社 長沙 1985年 20 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 長沙 1989年 21 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 長沙 1981年 22 湖南人民出版社 長沙 1951年 23 湖南美術出版社 長沙 1989年 24 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 長沙 1979年 25 湖南地圖出版社 長沙 1987年 26 湖南大學出版社 長沙 1985年 27 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 武漢 1985年 28 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 武漢 1987年 29 武漢大學出版社 武漢 1981年 30 武漢出版社 武漢 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