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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恩,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美国史丹佛大学法学博士,卫生福利部药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委员,台北荣民总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中央研究院台湾生物资料库伦理治理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曾任政治大学基础法学中心主任,研究生物医学伦理及基因科技伦理与法律、以及传统法律方面的民法亲属继承及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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