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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运输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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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运输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本区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参与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核;负责区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

(三)组织编制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公共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及标准。

(四)参与本区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组织拟订各类重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1]战略和规划,并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建议。

(五)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管理;负责区管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信用体系建设。

(六)指导本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监督本区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工作,负责本区治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运力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海事工作。

(九)参与制定本区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贯彻落实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本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承担本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各镇街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落实交通强国战略,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注重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有机衔接,实现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高效转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充分发挥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益。

2.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交通在京津冀一体化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等政策措施。

3.标本兼治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鼓励绿色出行,落实轨道交通相关职责;综合利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实施交通需求管理,落实小客车指标调控工作;坚持创新驱动交通发展,推广应用大数据[2]、无人驾驶等新技术,大力提升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务和规范新业态发展。

领导分工

张旋里、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彤、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宋庆雷,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安楠、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蕾、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黎明、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国宏、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副调研员

邢相敬、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副调研员

胡永耕、现任门头沟区交通局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接待等工作;承担局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

2、法制监察科(治超科)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局依法行政、法制建设规划;参与起草和制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对本局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管理人员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局法制宣传工作方案规划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草、实施、考核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工作;负责监督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治超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治超工作,协调解决治超工作有关问题;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地方海事工作。

3、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贯彻落实本区出租汽车、旅游汽车、长途客运、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水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区出租汽车、旅游汽车、长途客运、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水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北京市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负责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团体。

4、区交通战备办(安全应急科)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区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本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本区交通建设有关国防要求提出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探、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区的国家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节使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运力保障;负责本区铁路道口监护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6、客运所

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客运管理政策和法规,对本辖区的客运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实施宏观调控。负责对客运市场的调查研究、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对客运企业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对客运市场的日常监管及对客运企业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对客运经营者的岗前培训、在岗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客运管理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客运运力组织、应急运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客运交通基础设施的增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货运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汽车租赁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包装托运行业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货运场站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

负责货运市场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货物运输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货运业司押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物流企业中的运输管理工作。黄标车淘汰治理更新工。“绿色车队”组建、征集工作。征集防汛应急保障车辆。征集国防战备应急保障车辆岗位职责。

8、修管所

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北京市运输局有关机动车维修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业资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户的日常行业监管工作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业户停业、歇业、变更事项的管理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市场规划、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业户的设备产品认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业纠纷、投诉、信访等受理、调解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汽车运输业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管理工作;保障抢险救灾机动车维修工作;依法对维修企业违法违章的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9、道口办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铁路道口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落实铁路道口安全处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负责本辖区内对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排监护员实施有人监护。负责组织监护员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监护道口及监护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监护道口进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监护道口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对监护道口的运行情况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监护道口及监护员信息、文档的收集、管理工作。

10、稽查大队

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市等上级部门有关道路运输政策、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市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负责全区道路交通运政的稽查工作,制定有关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在对道路运输行业存在问题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和管理。加强稽查队伍的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制定交通稽查的各种台帐、报表、档案及各岗位职责,并认真贯彻、落实。负责大队稽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等各方面素质的培训和大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的监督工作。稽查各种工作信息的制作上报工作。完成区里交办的各种联合执法任务。海事管理工作(1)稽查大队负责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内河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检查工作。(2)负责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船舶的停、开航管理,航行、停泊、作业、渡口、码头管理,通航保障、危险货物监管的工作。(3)海事工作的档案、报表、信息、台帐和海事执法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芹峪口检查站

主要职责:

为了加强运政、路政管理、维护并促进公路和道路运输市场建设;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过往车辆客货运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过往车辆的运输证件的检查;依法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完成上级部署的重点检查和整治工作;牵头公安,交警,路政,协管等部门依法对进京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的检测和处罚;配合区,局完成煤窑与非法车辆的治理工作;配合环保,林业,动检部门对尾气排放,木材运输,禽流感等进行检查防疫;负责治超各部门后勤保障工作。

12、全程办

主要职责:

负责本地区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水运行业及从业人员业务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驾培行业的许可和备案;小客车指标调控工作;区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团支部被授予建团100周年“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