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是一個馬克思主義的概念,意指在形式上保留有封建社會國家機關及主權所有,同時在經濟、政治、文化上受到外國資本主義國家控制與壓迫的社會。隨着其它資本主義國家控制力度的加強,一部分國家會完全喪失國家主權,成為徹底的殖民地國家;另一部分國家則發生反彈,取得獨立地位。大部分國家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形成是不平等條約造成的直接影響。這種社會性質主要分布在19世紀時依然保持封建社會性質的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少數國家。此概念有爭議。
中國共產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近代中國大陸的社會性質總概括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這種分類有爭議[1]。
概念簡介
半殖民地是相對於完全殖民地而言的。它是指形式上有自己政府的獨立國家,實際上政治、經濟等社會各方面都受到外國殖民主義的控制和奴役,在社會發展形態上是歷史的沉淪;半封建是相對於完全的封建社會而言的。
它是指形式上仍是封建統治和自然經濟占主導,實際上社會已逐漸近代化,資本主義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等因素在不斷發展壯大,在社會發展形態上是歷史的進步。半殖民地是從國家的政治地位上看的,半封建是從社會經濟結構上看的。半殖民地是促成半封建的原因,半封建又是半殖民地的基礎。
帝國主義入侵封建國家後,封建經濟逐步解體,資本主義因素得到一定發展;國家形式上保持獨立和主權,而實際上政治、經濟都被帝國主義所控制的社會形態。
從1840年鴉片戰爭後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社會就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從社會經濟看,封建的自然經濟由於資本入侵而開始破壞,但封建剝削制度仍然是廣大農村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制度;城市資本主義開始發展,占優勢的是帝國主義和官僚買辦資本,民族資本主義經濟有所發展,但受着帝國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壓迫,同時又與它們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力量比較軟弱。從政治上看,國家形式上仍保持獨立和主權,但領土已不完整,外國可以設租界,成為國中國,國家的政治、經濟大權都受帝國主義的控制,成為半殖民地國家。半殖民地國家或者受一個帝國主義控制,或者受幾個帝國主義控制,在國內形成代表不同利益的官僚買辦集團。中國是受着幾個帝國主義侵略和控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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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論的來龍去脈 ,中國青年網,2009-12-29
- ↑ 中國近現代史單元複習一——中國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開端 ,搜狐博客,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