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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身為南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位於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香江路,成立於2002年[1]。
機構簡介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身為南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2年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部署,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南昌地區原有八個中心的基礎上重新組建成立。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南昌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下設2個分中心:省直分中心、鐵路分中心; 5個辦事處(營業點):駐南昌縣辦事處、駐新建縣辦事處、駐安義縣辦事處、駐進賢縣辦事處、駐灣里區營業點;內設6個科室:綜合科、稽核科、匯繳管理科、財務科、個貸管理科、網絡管理科。我市住房公積金決策機構為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地址:南南昌市紅谷灘新區香江路199號房地產交易市場3樓。
主要職責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
(一) 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 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 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 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六)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 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八) 承辦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2]。
中心科室
1.綜合科:
負責中心行政、協調、督導、勞資、總務、安全保衛、檔案管理、車輛管理、考勤管理、宣傳學習等工作。
2.匯繳管理科:
負責宣傳和解釋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的有關政策、制度及業務辦理流程;負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提取審批工作;參與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工作;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繳存、提取業務培訓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催繳及催建工作。
3.個貸管理科:
認真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和中心領導的工作部署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管理、監控及個貸統計報表的編制。
4.財務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的財務核算;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按季編寫財務分析報告;編制財務年度預算,匯總年度報表;負責從市財政核撥管理費用,並向市財政報送報表;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項。
5. 稽核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各項金融方針、政策、法規、中心各項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對中心市城區及縣(區)的各項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市財政、審計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負責全中心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起草各項業務匯報材料;負責中心的風險管理工作。
6.網絡管理科:
負責中心住房公積金網絡管理系統(含四縣一區)的日常運行和軟硬件設備的維護,為中心各項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負責市城區辦事大廳的現場諮詢,負責中心網站和12329熱線系統的維護。負責中心信訪工作。
視頻
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南昌概況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0-07-01
- ↑ 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