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結構化理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登斯結構化理論是中國的一個文化術語。
漢字是用於記錄漢語,進行書面交流,傳承民族文化的書寫符號系統[1],也是最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國書法藝術[2]的載體,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它蘊藏着許許多多的文化內涵。
名詞解釋
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是以批判的特點而著稱,他的結構化理論最初萌芽於20世紀70年代中後期,是在與功能主義的抗衡中誕生的。它的發展與完善經歷了很長的時間,1984年出版的《社會的結構》是該理論最成熟、最系統的著述。吉登斯的《社會的構成》可以看成是他的結構化理論的一次總結性描述。這也是吉登斯最重要的理論成果之一。在書中,吉登斯主要論說了社會結構和個人能動性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和自己的一些獨特見解,這也是社會學家們一直想解決的問題。他通過對各相關學派思想的批判性總結和創造性論述,表達了自己的「結構化理論」,一種建立在結構二重性基礎上的理論。
該理論通過對社會學理論傳統的反思,樹立了自己的理論目標,即超越傳統理論的二元分裂的局面,確立自己的研究對象。他提出社會學所探求的社會結構,只有經過結構化過程才能得到說明。
吉登斯結構化理論的內容
結構化理論是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探究個人的社會行動及其能動性與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的理論。他反對社會學理論傳統上的將宏觀與微觀、個人與社會、行動與結構、主觀與客觀視為彼此獨立存在的兩極, 要麼強調「社會結構的物化觀」, 將社會結構視為獨立於個人行動的象「物」一樣外在於個人的實踐的東西; 要麼強調微觀的個人行動、人與人之間的面對面互動和個人的意義建構, 將宏觀現象還原為微觀現象來解釋的二元論觀點, 認為宏觀與微觀、個人與社會、行動與結構、主觀與客觀雙方都是相互包 含的, 並不構成各自分立的客觀現實。他的這一辯證觀點全面地體現在《社會的構成》一書中所闡述的結構化理論之核心——行動與結構的二重性原理中。
吉登斯將「結構」理解為不斷地捲入到社會系統的再生產過程之中的規則和資源: 結構具有二重性,即社會結構不僅對人的行動具有制約作用, 而且也是行動得以進行的前提和中介, 它使行動成為可能;行動者的行動既維持着結構, 又改變着結構。行動與結構之間這種相互依持, 互為辯證的關係反映在處於時空之中的社會實踐中。社會實踐依賴於行動者的創造和再創造而具有其特定的規律性: 行動者是具有知識的, 其知識是反思性的和實踐性的。因此, 在進行行動時, 行動者不僅有其行動的理由和動機, 而且還能對自己的行動及所處情境的社會和物理特性進行反思性監控; 但是行動者的知識又是不完全的,故而其行動總會遇到一些「未被認知的行動條件」——這就是社會結構, 並進而導致一些「非預期的行動後果」, 而後者又會反過來成為前者。未被行動者認知的行動條件、行動者的反思性監控、行動的理性化、行動背後的動機以及「非預期的行動後果」構成了吉登斯的「行動自我的分層模型」。吉登斯認為, 人類的所有行動都表現為這個模型, 且都是以實踐意識作為認知基礎的。
在吉登斯看來, 社會結構並非外在於個人行動, 而是由規則和資源構成。日常生活中的規則是與實踐緊密相關的, 它們不只是對人們行動的概括, 而且對行動者的行動具有規範和導向作用。同時, 行動者運用自己的知識去採取適當的行動, 測試和確認其行動所牽涉的規則。因而行動者採取行動達到自己的目標的同時也再生產出社會結構。社會結構還包括社會行動所牽涉的資源——分配性資源和命令性資源, 它們是行動者在互動過程中不斷地再生產出來的。資源是權力的基礎, 權力是行動者改變周圍既成事實的能力, 表現在社會環境中, 則是其對資源的支配能力。然而, 資源並非權力, 只是權力得以實施的媒介。規則和資源是相互依存的: 一方面, 行動者的資源影響着其對規則的測試和確認; 另一方面, 資源又非獨立於行動之外, 而是存在於社會環境中, 社會成員在行動中賦予其各種各樣的意義, 從而影響規則的建構。因此, 行動便具備了意義的掌握與溝通, 社會的認可與制裁以及資源的支配三種特性, 且三者相互交織。資源也因此具有轉換性和傳遞性, 可以隨行動者在具體情境中的使用而得到改變。
據此, 吉登斯認為,「社會系統的結構性特徵, 既是其不斷組織的實踐的條件, 又是這些實踐的結果。結構並不是外在於個人的, …它既有制約性同時又賦予行動者以主動性」, 這就是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的核心思想。
總之, 吉登斯通過演繹他的結構化理論試圖彌合社會學傳統上的二元論, 強調主觀一客觀, 行動—結構, 微觀—宏觀是相互包容的, 具有二重性的, 並提出了其建構的觀點, 作出了原創性的重大貢獻。
參考文獻
- ↑ 【每日積累】漢字的概述?漢字的特點是什麼?,搜狐,2021-06-26
- ↑ 中國書法:一門古老的藝術!,搜狐,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