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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斯廉屠殺博物館

圖片來自tripadvisor

吐斯廉屠殺博物館(Tuol Sleng Genocide Museum),一譯堆屍陵堆斯陵杜斯楞,是柬埔寨首都金邊附近的一所博物館

「吐斯廉」在高棉語中意思是「有毒的樹木」或「馬錢子之山」。在紅色高棉統治時期,這裡是著名的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簡稱S-21)。

吐斯廉原為「昭博涅亞中學」(Chao Ponhea Yat High School)。[1]這所中學以柬埔寨國王博涅亞的名字命名,他是西哈努克親王的祖先。學校共有五棟建築。

1975年,該學校被柬埔寨共產黨紅色高棉)改造成集中營和集體處決中心。建築物周圍布滿帶高壓電的帶刺鐵絲網,教室被改造成狹窄的牢房和拷問所。為防止犯人逃脫,窗戶被鐵條封鎖並纏繞電線。改造後該地區被重新命名為第21號安全監獄(Security Prison 21;S-21),簡稱S-21,數字21是其在金邊南部所在地Sangkat Tuol Svay Prey的代碼。[2]

簡介

在1975年至1979年紅色高棉執政期間,S-21至少關押過14,000名囚犯[3](也有部分人認為關押總數超過20,000人)。此處關押的都是被紅色高棉認為是最危險的犯人。當時金邊的工人普遍知道審訊中心的存在,但對其內部一無所知,稱之為「進去了就出不來的地方」。只有12個人帶到此地審訊而免於被處死。

集中營的犯人從柬埔寨全國選送而來,前期的犯人主要是高棉共和國時期的政府官員、軍人及學者、醫生、教師、僧侶等,後期的犯人主要是紅色高棉政權的黨員、士兵甚至一些高級官員,如外務部副部長溫威、新聞部長符寧等,罪名通常是叛國或通敵。犯人及其親屬通常是一起接受審問,然後被帶往瓊邑克殺戮場加以殺害。

S-21中的大部分受害者是柬埔寨人,也有來自其他國家的受害者,其中包括488名越南人、31名泰國人、1名老撾人、1名阿拉伯人、1名英國人、4名法國人、2名美國人、1名加拿大人、1名新西蘭人、2名澳洲人、1名印尼人,許多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也關押在這裡。1975年5月,紅色高棉將大部分外國人驅逐出境,留在柬埔寨的少數外國人被視為危險分子。

1979年初,在越南人民軍迫近金邊的前夕,S-21的負責人康克由奉命處決監獄中所有活着的犯人;但仍有七名犯人倖免於難,被越南人民軍解救。隨後,越南將集中營的存在公之於眾。對此,柬共總書記波爾布特聲稱吐斯廉只不過是「越南人的展覽品」。許多檔案在民柬軍隊撤離金邊的時候來不及銷毀,現存S-21的檔案卷宗共有4000份,包括了數千份打印和手寫的認罪書。

1980年,吐斯廉作為紅色高棉大屠殺博物館而重新開放,用於紀念在紅色高棉政權殘暴統治下遭受迫害的人。該紀念館目前對公眾開放,平均每天接受500次訪問[4]

歷史

集中營的生活

在S-21集中營的生活是極端血腥恐怖的。犯人到達集中營後,先要照像存檔,之後要脫掉身上所有衣物進行全身檢查,去除可能引起自殺的物品,然後他們被帶往牢房。關押在較小牢房的犯人被銬在牆上,而關押在較大牢房的犯人則是所有人被銬在一根大長鐵條上。犯人必須睡在冰冷的地面,沒有被褥,連睡覺時也是被銬着的。

集中營的紀律非常嚴格,犯人稍有違反就會遭到毒打,犯人的每個行動都必須得到守衛的批准。在集中營中,犯人的健康也無法得到保障,他們極易感染皮膚病、虱或其他疾病。犯人基本不會得到任何治療,因為集中營的醫生並不會為病人治病,他們的任務是讓犯人能夠繼續接受審問。

酷刑和屠殺

大部分進入集中營的犯人可以在營內待兩到三個月,不過一些級別較高的紅色高棉幹部可能會待得更久一些。犯人進入集中營兩三天後,就會被帶走接受審問。審問過程中犯人會遭到毆打、電擊、熱烙或懸吊等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某些犯人會被刀子砍傷或是用塑膠袋悶住頭部,或是指甲被拔掉後在傷口上倒酒精、將頭壓入水中以及坐水凳等等。而女性犯人有時則會遭到審問者的強姦,不過性侵害違反紅色高棉的規定。若是審問者被發現對犯人進行性侵害,將會被處決;例如S-21的高級獄警農輝(Nun Huy)就於1978年因涉嫌性侵害而處決。

儘管會有很多犯人因不能忍受酷刑的折磨而死亡,但紅色高棉並不鼓勵過快的殺死犯人,因為紅色高棉需要他們招供同黨。另外,集中營中的醫療中心也利用放血的方式殺死了至少100名犯人。[5]

在審問中,犯人首先要供認自己的身份以及家庭背景。如果是紅色高棉的黨員,則必須要說明他們參加革命的時間以及在黨內的職務。接着犯人要按照時間順序招認自己的叛國通敵行為,例如給美國中情局做間諜、當越南人的走狗、暗中反對黨中央,甚至是非禮幼女。最後犯人要供認出一份名單,用來指認同樣具有叛國行為的朋友、同事或是熟人。有些名單上的人名甚至多達上百個,而名單上的人通常會被抓進集中營接受審問。

審問過後,犯人及他們的家屬會被帶往瓊邑克滅絕中心加以殺害。該中心位於金邊市中心15公里遠,在那裡他們被紅色高棉的士兵用鐵棒、鎬、彎刀或其他工具殘忍的殺害。孩子通常被拉住雙腳,頭部撞到樹上摔死。曾在集中營關押過的15000名的犯人中,僅有7人倖免於難。1979年,越南人民軍進攻柬埔寨,直撲金邊。波爾布特鑑於這種狀況,要求集中營內赤柬人員儘快處決這7人。處決日期定於該年1月7日下午2時,但在當日上午8時,越軍士兵已攻入金邊,這7人重獲自由。7人當中有一位名叫凡納的畫家,由於他長期被關押在集中營,所以非常熟悉集中營內的生活。他重獲自由後,畫了不少赤柬工作人員如何折磨囚犯的油畫,並將這批油畫送回博物館展覽。

集中營工作人員

S-21集中營直屬於柬共中央和國防部的S-21辦公室管轄,由紅色高棉軍事最高負責人宋成一手建立,並委任康克由擔任S-21集中營監獄長。

該集中營有1720工作人員,其中約300人是官員、內部勞力和審問員,其餘的1400人是一般工作人員。其中部分看守是從犯人家庭的孩子中甄選出來,經過嚴格的訓練和洗腦後,成為了殘忍的衛兵。

康克由,別名杜同志(Duch),S-21監獄長。出生在磅同省,先前是一名數學教師,是紅色高棉一號領導人波爾布特的貼身工作人員。009年,由聯合國與柬埔寨共同組建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康克由被控犯有反人類罪戰爭罪、酷刑和謀殺罪。他承認自己的罪行並表示懺悔。2010年7月26日,特別法庭作出判決,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處以其35年有期徒刑。由於康克由已經被柬埔寨政府關押5年,所以僅執行30年。2010年3月,康克由律師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將他立即釋放。2012年2月3日,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駁回了其上訴,並將原判35年的監禁改為無期徒刑。[6]

金瓦(Khim Vat),別名霍同志(Ho),康克由的副手,任S-21副監獄長。原為紅色高棉士兵。1978年與曼奈一起參與審訊犯人,被形容為「令人恐懼的人」。1979年越南入侵後失蹤。[7]

奔同志(Peng),真名不詳,康克由的副手,任S-21警衛隊長,位居監獄領導層中的第三。原為紅色高棉士兵,與金瓦是戰友。倖存者萬納將他形容為「一個年輕的屠夫」,「從來不敢直視他的眼睛」。他在1978年被調離S-21,由亨輝接任,隨後可能在1980年代死於柬埔寨西南部。

亨輝(Him Huy),別名輝兄弟(Huy),1978年接替「奔同志」任警衛隊長,並負責瓊邑克刑場的處決工作。

曼奈(Mam Nay),別名贊同志(Chan),地位居於康克由二位副手之下,任S-21審訊小組組長。1975年與康克由一起被調來S-21任職,直至1979年越南入侵為止。

當辛賢(Tang Sin Hean),別名本同志(Pon),曼奈的副手,為S-21審訊員。內戰時期他是康克由的部下。1975年與康克由一起被調來S-21任職。他曾參與過對凱密奈沙朗符寧狄奧爾(Tiv Ol)、蒲才(Phouk Chhay)的審訊。

索提(Suos Thi):S-21的檔案保管員,1977年至1978年任職。

著名囚犯

  • 農筍:農業部長,1976年處決。
  • 凱密:駐華大使,1976年處決。
  • 奈沙朗:東北大區書記,1976年處決。
  • 符寧:信息部長,1977年處決。
  • 篤澎:工程部長,1977年處決。
  • 貴敦:商務部長,1977年處決。
  • 狄奧爾(Tiv Ol):共產主義運動家、柬中友好協會領袖之一,1977年處決。
  • 蒲才(Phouk Chhay):共產主義運動家、柬中友好協會領袖之一,1977年處決。
  • 周成:外交官,西哈努克的親信,1977年處決。
  • 溫威:經濟部長,1978年處決。
  • 朱傑:西部大區書記,1978年處決。
  • 約翰·德維斯特:英國人,通島「狐狸精」號事件當事人之一,約1978年處決。
  • 克里·哈米爾(Kerry Hamill):新西蘭人,通島「狐狸精」號事件當事人之一,約1978年處決。
  • 邁克爾·S·狄茨(Michael S. Deeds):美國人,1978年駕船途經柬埔寨海域時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被處決。
  • 春邁:倖存者,1977年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逃脫。
  • 萬納:倖存者,1978年被捕,1979年被入侵的越南軍隊解救。
  • 布孟:倖存者,1976年被捕,1979年越南入侵前夕逃脫。

影片

🇰🇭 Visiting the S21 Tuol Sleng Genocide Museum in Phnom Penh Cambodia

參考文獻

  1. A History of Democratic Kampuchea (1975–1979). Documentation Center of Cambodia. : 74 [2010-09-03]. ISBN 99950-60-04-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2). 
  2. 「民主柬埔寨」歷史(1975-1979) (PDF). [2019-05-28].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9-05-28). 
  3. Chandler, David P. A history of Cambodia 4th. Westview Press. 2008: 265-266. ISBN 0813343631. 
  4. 鳳凰資訊. 審判紅色高棉:康克由和他的集中營. 2009年2月19日 [2011年1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8月22日) (中文(簡體)‎). 
  5. Ferrie, Jared. Khmer Rouge executioner found guilty, but Cambodians say sentence too light.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2010-07-26 [2010-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8). 
  6. 搜狐新聞. 柬紅色高棉領導康克領刑35年 其他高層年底開審. 青年參考. 2010年7月30日 [2011年1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7月12日) (中文(簡體)‎). 
  7. David Chandler. Voices from S-21: Terror and History in Pol Pot's Secret Pris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23-25. ISBN 0-520-2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