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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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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通事 | |
國家 | 大清 |
姓 | 吳 |
名 | 鳳 |
字 | 元輝 |
出生 |
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1] 1699年2月17日 大清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 |
逝世 |
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初十[1] 1769年9月9日 (70歲) 大清福建省臺灣府諸羅縣 |
墓葬 | 臺灣嘉義縣竹崎鄉 |
吳鳳(1699年2月17日-1769年9月9日),字元輝,清朝福建省平和縣人,任臺灣清治時期之嘉義通事。因日治時期與國民政府時期,皆曾在台灣的小學課本裡描述其「為革除原住民出草的習俗而捨生取義」而廣為台灣人民熟知。嘉義現存有吳鳳廟,奉吳鳳公為神祇。
關於吳鳳「犧牲自己以革除原住民出草習俗」的故事,最早可查到清朝有文獻記載類似故事,之後在日本政府和國民政府時期開始官方宣傳,不過與鄒族口傳歷史背道而馳,內容可能被過度誇大,有鄙夷原住民的嫌疑,並造成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而受爭議。在原住民團體的一再抗議下,1989年教育部正式將此故事從教科書刪除。
漢人的記載
依據目前可以考據的資料,早年記載吳鳳事蹟的有三處:劉家謀《海音詩》及其附文(咸豐五年,1855年);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光緒二十年,1894年)。較晚的則有連橫《臺灣通史》(發行於大正九年,民國九年,1920年)。
- 海音詩
紛紛番割總殃民,誰似吳郎澤及人。拚卻頭顱飛不返,社寮俎豆自千秋。
附文:沿山一帶有學習番語、貿易番地者,名日「番割」;生番以女妻之,常誘番出為民害。吳鳳,嘉義番仔潭人,為蒲羌林大社通事。十八社番,每欲殺阿豹厝兩鄉人,鳳為請緩期,密令兩鄉逃避。久而番知鳳所為,將殺鳳。鳳告家人曰:「吾寧一死以安兩鄉之人。」既死,社番每於薄暮見鳳披髮帶劍騎馬而呼,社中人多疫死者,因致祝焉,誓不敢於中路殺人。南則於傀儡社,北則於王字頭,而中路無敢犯者。鳳墳在羌林社,社人春秋祀之。
海音詩附文中提吳鳳死後鬼魂作祟,原住民畏懼,因此尊吳鳳為神,不敢再殺漢人。
- 雲林縣采訪冊
吳鳳,打貓東堡番仔潭莊人。少讀書,知大義,能通番語。康熙初,臺灣內附,從靖海侯施琅議,設官置戍,招撫生番,募通番語者為通事,掌各社貿易事。然番性嗜殺,通事畏其兇,每買遊民以應。及鳳充通事,番眾向之索人;鳳思革敝無術,又不忍買命媚番,藉詞緩之,屢爽其約。歲戊戌,番索人急,鳳度事決裂,乃豫戒家人作紙人持刀躍馬,手提番首如己狀,定期與番議。先一日,謂其眷屬曰:「兇番之性難馴久矣,我思制之無術,又不忍置人於死。今當責以大義,幸而聽,番必我從;否則,必為所殺。我死勿哭,速焚所製紙人;更喝『吳鳳入山』。我死有靈,當除此患」。家人泣諫,不聽。次日番至,鳳服朱衣紅巾以出,諭番眾:「以殺人抵命,王法具在;爾等既受撫,當從約束,何得妄殺人!」番不聽,殺鳳以去;家屬如其戒。社番每見鳳乘馬持刀入其山,見則病,多有死者;相與畏懼,無以為計。會社番有女嫁山下,居民能通漢語,習聞鳳言歸告。其黨益懼,乃於石前立誓永不於嘉義界殺人;其厲乃止。居民感其惠,立祠祀之。至今上四社番猶守其誓,不敢殺擾打貓等堡。
士有殺身成仁,大則為一國,次為一鄉,又次則為友而死。若荊軻、聶政之徒,感恩知己,激憤捨生,亦足以振懦夫之氣,成俠客之名,歷百世而不泯也。嗚呼!如吳鳳者,則為漢族而死爾。迄今過阿里山者,莫不談之嘖嘖。然則如鳳者,漢族豈可少哉?頂禮而祝之,範金而祀之,而後可以報我先民之德也。
吳鳳,諸羅打貓東堡番仔潭莊人,今隸雲林,字元輝。少讀書,知大義,以任俠聞里中。康熙中,諸番內附,守土官募識番語者為通事。鳳素知番情,又勇敢,諸番畏之。五十一年,為阿里山通事。阿里山者,諸羅之大山也;大小四十八社,社各有酋,所部或數百人、數十人。性兇猛,射獵為生,嗜殺人,漢人無敢至者。前時通事與番約,歲以漢人男女二人與番,番秋收時殺以祭,謂之作饗,猶報賽也。屠牛宰羊,聚飲歡呼,以歌頌其祖若宗之雄武。然猶不守約束,時有殺人,而官軍未敢討。
鳳至,聞其事,嘆曰:「彼番也,吾漢族也,吾必使彼不敢殺我人。」或曰:「有約在,彼不從奈何?且歲與二人,公固無害也。」鳳怒叱曰:「而何卑耶,夫無罪而殺人,不仁也。殺同胞以求利,不義也。彼欲殺我,而我則與之,不智也。且我輩皆漢族之健者,不能威而制之,已非男子;而又奴顏婢膝,以媚彼番人,不武也。有一於是,乃公不為也!」其年番至,請如約。鳳饗之,告曰:「今歲大熟,人難購。吾且與若牛,明年償之。」番諾而去。明年至,又紿之。如是五年。番知鳳之終紿己也,群聚謀曰:「今歲不與人,則殺鳳以祭。」聞者告鳳。鳳曰:「吾固不得去。且吾去,公等將奈何?彼番果敢殺我,吾死為厲鬼,必殲之無遺。」
鳳居固近山,伐木抽籐之輩百數十人,皆矯健有力者,編為四隊,伏隘待。戒曰:「番逃時,則起擊。」又作紙人肖己狀,弩目散髮,提長刀,騎怒馬,面山立。約家人曰:「番至,吾必決鬥。若聞吾大呼,則亦呼。趣火相,放煤竹,以佐威。」越數日,番酋至,從數十人,奔鳳家。鳳危坐堂上,神氣飛越。酋告曰:「公許我以人,何背約?今不與,我等不歸矣。」鳳叱曰:「蠢奴,吾死亦不與若人。」番怒刃鳳,鳳亦格之,終被誅。大呼曰:「吳鳳殺番去矣!」聞者亦呼曰:「吳鳳殺番去矣!」鳴金伐鼓,聲震山谷。番驚竄。鳳所部起擊之,死傷略盡。一、二走入山者,又見鳳逐之,多悸死。婦女懼,匿室中,無所得食,亦槁餓死。已而疫作,四十八社番莫不見鳳之馳逐山中也。於是群聚語曰:「此必吾族殺鳳之罪。今當求鳳恕我!」
各社舉一長老,匍匐至家,跪禱曰:「公靈在上,吾族從今不敢殺漢人。殺則滅!」埋石為誓。自是乃安。尊鳳為阿里山神,立祠禱祀。至今入山者皆無害。
連橫曰:鳳之死也,或言康熙五十七年,或言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日,相距竟五十二年。余以後說確也。朱一貴既平之後,阿里山番始內附,則鳳為通事,當在乾隆時也。鳳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歿時年七十有一,配陳氏,生二子,曰汀援,曰汀巽。光緒中,其後嗣請列祀典,嘉人士亦以為言,未成而遭割臺之役。然鳳之威稜,至今猶在阿里山也。君子疾歿世而名不稱,如鳳者豈有死哉?
《雲林縣采訪冊》及《臺灣通史》所述大致相同,吳鳳因不願獻人被原住民殺害,但在死前早已佈置機關、假人,使原住民以為吳鳳鬼魂作祟,最後尊吳鳳為神,不再殺漢人。《雲林縣采訪冊》作為地方志,對於吳鳳事蹟的記載,理論上應是比較接近漢人角度的原始觀點。
吳鳳神話
由來
將吳鳳事蹟改編成「吳鳳神話」便是其中之一。1909年嘉義廳長津田義一編纂《吳鳳傳》[2],1912年中田直久寫了一篇《殺身成仁通事吳鳳》[1],1913年日本當局興建吳鳳廟[1],當時的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更親自主祭。同時吳鳳事蹟也編入小學教科書[2][3]、改編成歌舞劇。甚至日本人三屋靜也在1931年編纂了《吳鳳傳》。吳鳳遂成為日本統治者「理蕃」的論述基礎,成功的宣達原住民的行為是「野蠻落後」的,是應該被「教化」與「開化」的,而吳鳳則是「寬大」、「仁慈」,以自我犧牲弭平紛爭的「義士」。
- 阿里山蕃通事吳元輝碑
吾初蒞臺灣也,巡覽阿里山森林;阿里屬嘉義廳治,峰巒襞積,谿壑迴環,而番人馴服,愈於他番,吾甚異之。父老皆曰:「此吳元輝流澤所致也。」吾聞而滋感焉!乃訪其廟賦詩以弔之,將刊山石,顯其潛德,會有命卸事不果。頃者,嘉義廳長津田君,募貲立碑,以書走京師,請吾為銘,嗚呼!此成吾疇昔之志者,寧得不喜而銘之乎?元輝名鳳,姓吳氏,元輝其字也;清福建漳州平和縣人,考名珠,妣蔡氏,航臺灣居諸羅之鹿?產社。元輝讀書知大義,旁通番語,年二十四為通事。是時移民侵墾番地,有社商、社棍,又有番割介在民番之間,貪殘無饜,元輝憂之,設定軌則,悉心措辦,宿弊漸革,民番悅服。但番每祭必殺人,蓋積習而不可移也。番人屢請馘首,元輝界物,百方開諭不聽,爰設詞延至數年,番以為誑,嗷嗷不已。元輝厲聲謂曰:「殺人者王法所不赦,然予既與汝約矣,其必履之,異日仍有天殃,汝曹悔蔑及也。」戒家人曰:「予將授首,永絕後患!」即命以後事,一家掩泣。屆期徐步赴會,番迫而殺之,始知為元輝,相顧駭去。家人殮之,焚芻靈紙馬禱曰:「公推誠拊循,冀革其非心,今齎恨以歿,靈其不泯,當禍祟番社,靡有孑遺。」遂葬於枋樹腳。元輝之死也番見其橫刀躍馬,馳騁如電;既而陰雨綿延,疫癘大作,死亡相踵。番酋震懼,請巫以祓穰,巫曰:「祭吳公之靈,乃可免也。」番即營祭,瀝血埋石,誓不殺人,於是阿里四十八社獷戾嗜殺之習除矣。蓋元輝志識魁奇,有古俠烈風,在職五十年,炎瘴厲霧,不憚綏撫之勞,一旦捐軀,使文身鑿齒之,翕然嚮化,此所謂殺身成仁者非耶!元輝生於康熙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歿於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日,年七十一;配陳氏,子二人,曰汀援、汀巽。鄉人思其流澤,立廟以祀,又可尚也。抑阿里森林之域,林林焉,總總焉,自改籍以來,謀築鐵路,設電機,具為採辦,而番不唯無害,轉相為力,得發天地之藏,成國家之業,未始非元輝之賜也。津田君既諒之,乃脩其廟,歌詠其事,余復立碑,以嬗於來茲,信為美矣。銘曰:「瞻言阿里山一色,掃開煙霧闢榛棘,庶士交正品物興,協和民番教耕織;疇知獷俗難猝除,慨然授命破頑惑,功在家國澤在民,赫濯聲靈殊莫測。鄉人感激常咨嗟,炭祠明禋報遺德;氣磅礡兮神彷徨,緬成仁兮可矜式,山青青兮水冷冷,碑屹立兮曷有極。」明治四十五年五月,原任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從三位勳一等男爵後藤新平譔文。
此碑建於大正元年(1912年),其中提到了「屆期徐步赴會,番迫而殺之,始知為元輝,相顧駭去」就是吳鳳神話的原型。而神話中的「紅衣」或取自《雲林縣采訪冊》中「次日番至,鳳服朱衣紅巾以出。」
成為教材
吳鳳神話在日治時期迅速傳播,甚至成為教材,選入教科書中。且不僅臺灣,連日本內地、朝鮮殖民地的教科書也選用:
- 臺灣總督府公學校教科書中,收錄吳鳳文章的有:
- 公學校用國民讀本 卷11第24課 1914年(大正3年)
- 公學校修身書 卷4第4課 1914年(大正3年)
- 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 卷8第25課 1924年(大正13年)
- 公學校修身書 卷4第14課 1929年(昭和4年)
- 公學校用漢文讀本 卷6第19課 1933年(昭和8年)
- 公學校用國語讀本第一種 卷8第18課 1940年(昭和15年)
- 日本文部省教科書中,收錄吳鳳文章的有:
- 第二種尋常小學讀本 自習用乙第2課 1917年(大正6年)
- 尋常小學國語讀本 卷8第6課 1921年(大正10年)
- 尋常小學讀本 修正版卷11第2課 1922年(大正11年)
- 小學國語讀本 卷8第3課 1936年(昭和11年)
- 朝鮮總督府普通學校教科書中,收錄吳鳳文章的有:
- 普通學校國語讀本 卷8第6課 1923年(大正12年)
- 普通學校國語讀本 卷8第17課 1930年(昭和5年)
舉例而言,以下為日本文部省尋常小學國語讀本卷八(昭和3年)的內容[4]:
第六 呉鳳(ごほう)さて蕃人どもは,呉鳳を神にまつつて,其の前で,此の後は決して人の首を取らぬとちかひました。さうして今も其の通りにしてゐるのだといひます。
台湾の蕃人には,お祭に人の首を取つて供へる風がありますが,阿里山の蕃人にだけは,此の悪い風が早くから止みました。これは呉鳳といふ人のおがけだと申します。 呉鳳は今から二百年ほど前の人で,阿里山の役人でした。たいそう蕃人をかはいがりましたので,蕃人からは親のやうにしたはれました。呉鳳は役人になつた時から,どうかして首取の悪習を止めさせたいものだと思ひました。ちやうど蕃人が,其の前の年に取つた首が四十余ありましたので,それをしまつて置かせて,其の後のお祭には,毎年其の首を一つづつ供へさせました。 四十余年はいつの間にか過ぎて,もう供へる首がなくなりました。そこで蕃人どもが呉鳳へ,首を取ることを許してくれてといつて出ました。呉鳳はお祭の為に人を殺すのはよくないといふことを説聞かせて,もう一年,もう一年とのばさせてゐましたが,四年目になると, 「もう,どうしても待つてゐられません。」 といつて来ました。呉鳳は 「それ程首がほしいなら,明日の昼頃,赤い帽子をかぶつて,赤い着物を着て,此所を通る者の首を取れ。」 といひました。 翌日,蕃人どもが,役所の近くに集つてゐますと,果して赤い帽子をかぶつて,赤い着物を着た人が着ました。待ちかまへてゐた 蕃人どもは,すぐに其の人を殺して,首を取りました。見ると,それは呉鳳の首でございました。蕃人どもは声を上げて泣きました。
延續
1947年9月24日,嘉義市長宓汝卓於吳鳳廟舉行紀念會,會後電呈臺灣省政府轉呈中央以吳鳳被殺之日為公務員節,但省主席魏道明以「查此事屬地方性不宜為全國性節日」拒絕[5]。
中華民國政府於三十八年(1949年)遷臺後繼續沿用吳鳳神話,並將吳鳳神話編入小學國語課本與生活與倫理課本,且課文幾乎是直接翻譯日本的國語讀本。
- 課文選例
臺灣的山番,在祭典時有獵人首之風,可是只有阿里山的山番早就停止了這項陋習,這是吳鳳的餘蔭。吳鳳是大約兩百年前的人,是阿里山的官員,因為他很疼愛番人,所以被山番所仰慕。吳鳳當官時想革除獵首的惡習,剛好山番在前年所獵人頭有四十幾個,所以叫他們以後每一年用一個。不知不覺已過了四十多年,祭祀用的人頭已沒有了,山番們就向吳鳳請求允許獵人頭,吳鳳勸說因祭祀而殺人不好,就拖延了一年又一年。到第四年時,山番前來說:「再也不能等了。」吳鳳說:「那麼需要人頭的話,明日白天時,就獵取戴紅帽穿紅衣經過這裡的人頭。」翌日,山番們聚集在住所旁,果然來了戴紅帽穿紅衣的人。等候的山番馬上殺了那個人取下頭顱。一看,是吳鳳,山番大聲哭了。於是,山番奉吳鳳為神,在其前發誓以後絕不獵人頭,一直到現在。
破棄
- 1987年(民國76年),發生湯英伸事件。鄒族青年湯英伸至台北工作,遭到僱主欺騙,扣押薪水、身分證,湯於是想辭職,但僱主不肯,甚至對湯口出惡言,拳腳相向,湯情急之下,不慎將僱主傷害致死,被僱主妻子目擊,僱主妻子拿起椅子打湯,湯最後也失手將僱主妻子置於死地,之後湯自動向警局自首。學者蔣勳、胡台麗等人聲援湯英伸,希望政府能夠特赦湯英伸。受此事件影響,學界開始討論吳鳳神話造成對鄒族人的歧視。同年9月9日,鄒族人發起遊行,要求把吳鳳鄉更名。
- 1988年(民國77年)林宗正牧師與黃昭凱等率領的數名原住民青年以電鋸與鋼索拆毀嘉義車站前的吳鳳銅像[3][6]。受此事件影響,1989年(民國78年)1月1日,吳鳳廟史蹟陳列室遭受三、四對不明人士縱火,造成匾額被燒焦黑、門面半毀[7][8];3月1日內政部正式將吳鳳鄉改為阿里山鄉,教育部長毛高文於同年9月12日同意將吳鳳故事由課本中刪除。[9][10]
現況
「吳鳳神話」已因原住民意識和原住民運動的興起而落幕,而吳鳳事蹟相關史料已久遠,漢人記載與原住民口述亦大相逕庭而產生許多爭議。漢人對吳鳳的崇敬也已受到影響,嘉義縣當地吳鳳廟不再是重要旅遊景點,導致官方減少維護、旅客稀少、香火衰落,[11]甚至還一度被竊賊闖入盜走殿內的九龍木雕、窗櫺等珍貴文物。[12]吳鳳故居及公園亦然。[13]而當今台灣主流社會大多反對宣揚這類帶有種族歧視意涵的故事。[原創研究?]
由於吳鳳故事已自教科書刪除多年、復加上顧及族群和諧,官方與民間幾乎不再宣傳相關事蹟、或刻意避而不談。故目前年輕一輩台灣人已經少人知悉,逐漸被民間所淡忘。[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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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國立編譯館吳鳳史實研究小組. 吳鳳及其相關問題之研究" (PDF). 國立編譯館. 1990: 49.[失效連結]
- ↑ 2.0 2.1 國立編譯館吳鳳史實研究小組. 吳鳳及其相關問題之研究" (PDF). 國立編譯館. 1990: 50.[失效連結]
- ↑ 3.0 3.1 盧俊義. 改變歷史的一剎那. 2004-02-29 [2010-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21).
- ↑ 原出處[1]
- ↑ 蔡相煇. 〈開台先賢與名臣〉. 《臺灣的祠祀與宗教》. 臺灣: 臺原出版社. 1989-09-15. ISBN 9579261474 (中文(繁體)).
- ↑ 那個時代:戒嚴時代…座談會紀錄 那個時代:戒嚴時代…座談會對談紀錄,鄭南榕紀念館, 2012-8-30
- ↑ 陳信利. 嘉義吳鳳廟 疑遭縱火! 匾額焦黑門面半毀 現場留易燃物 當地居民紛表憤慨 決心團結維護. 《聯合報》. 1989-01-04 (中文(繁體)).
- ↑ 郭勝恩、陳信利. 吳鳳 故居與墓園 戰雲密布. 《聯合報》. 1989-01-06 (中文(繁體)).
- ↑ 原住民歷史文化教育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9-20.Template:Deadlink
- ↑ 臺中文學史委託研究計畫 文史資料蒐集、撰寫及展示 (PDF).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2014-03-01 [2016-05-22].:227
- ↑ 熊迺祺. 吳鳳廟香火錢 每月不到500元 往年每月數萬 如今令人唏噓 廟方表示文物及建築、雕刻等有可看性 值得一遊. 《聯合報》. 2003-10-04 (中文(繁體)).
- ↑ 洪肇君. 吳鳳廟 境遇悽慘 積欠員工薪水 又遭遇竊賊. 《聯合報》. 2000-02-17 (中文(繁體)).
- ↑ 張文彬. 吳鳳成仁地 獨憔悴…. 《聯合報》. 2000-11-11 (中文(繁體)).
- ↑ 《台灣歷史全知道》,83頁
- ↑ < 電影大事記 > 1940 ~ 1949 年. 國家電影中心.
- 翁佳音:〈吳鳳傳說沿革考〉,《台灣風物》36卷1期,1986年3月
外部鏈接
- 吳鳳及其相關問題研究,國立編譯館
- 白奕凡:〈崩毀的神像:吳鳳傳說的流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