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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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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周春米
Chou, Chun-Mi
图片来源:周春米脸书
第9届立法委员
现任
就任日期
2016年2月1日
选区 全国不分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66-11-01) 1966年11月1日(58岁)
台湾屏东县屏东市
籍贯 屏东
政党 民进党

周春米Chou, Chun-Mi ,1966年11月1日),政治人物台湾屏东县屏东市人,毕业于高雄女中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曾任地方法院法官,后于台湾南部执业律师,现任民主进步党全国不分区立法委员,为法律专业代表,并替屏东县民发声。

来源:周春米脸书 挺县府遭骂翻

2018年07月22日屏东县议员蒋月惠为了屏东公勇路拆迁户咬伤警察,引发外界关注县府是否强拆民宅。对此,不分区绿委周春米日前指出,拆除的都是同意户,不同意户都没拆除,何来强拆说法,引发网友灌爆她的脸书。对此,她今在po文,表示她是政治人物会面对,但强调没有强拆民宅,并强调没人愿意“被决定牺牲”,但公共利益让民选首长不得不选择这条“难走又残忍的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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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中、台大法律学系法学组毕业,公务人员高考、司法官特考及格,受训期满,分发担任法官。

双园断桥事件

2009年8月8日,高屏地区莫拉克台风来袭,两天豪雨不断,9日凌晨,8台车12人在返家途中,行经每日必经之交通要道─双园大桥,讵双园大桥16座桥墩及459公尺桥面板竟遭豪雨冲毁,造成车辆在黑夜中坠落桥下,音讯全无。当时马英九政府毫无闻问,2010年1月22日,周春米律师遂邀请三位同道杨靖仪律师、汤瑞科律师、蔡将葳律师四人组成义务律师团,受立法委员潘孟安委请,在其中6台车11人的罹难家属委任下,正式对双园大桥之管理机关─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三养护工程处,以该机关未视双园大桥的桥基祼露、安全性堪虞,其所属公务员更应注意豪大雨量已影响桥梁安全性为由,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条之规定,提出了国家赔偿之请求。原期待管理机关会依国家赔偿法第10条第2项规定,与受害者家属协调,讵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三养护工程处拒绝面对受害者家属,以“天灾”、“请求人并未提出其所凭之依据及证据,举证尚有不足”,无法举证该雨量已影响桥梁安全而达封桥之标准为理由,赶在2010年2月10日农历春节前驳回全部请求。

政府机关既拒绝赔偿,依国家赔偿法第11条规定,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监察院也在风灾后就断桥事件展开调查,并于99年4月间对交通部提出纠正案,指出“交通部公路总局未能依实况弹性调整封桥最适时机,消极保守、致酿灾害,显有疏失,交通部监督不周,亦难辞其咎。”认交通部所属机关未切实办理桥梁保护事宜,致发生桥断人亡惨剧,显有违失。然管理机关仍置之不理,最后,竟是因为99年5月间发生国道三号七堵段走山事件,在全国媒体强烈关注重大交通事故的国家赔偿责任,立法委员潘孟安紧急协助罹难者家属北上召开记者会控诉,并在交通委员会质询毛治国,交通委员会通过“与家属进行国赔协议”决议。同日交通部部长毛治国、次长叶匡时公开表示包括双园断桥等四大案重启国赔程序。此时管理机关才终于愿意承认疏失,负起相关之赔偿责任。

历经一年的缠斗与法律攻防,7件国赔案终于在2011年2月22日全部协议完毕,6台车11人,政府终于愿意赔偿4600馀万。[2] 主人广播电台创办人杨文礼抑是节目【包公打不公】主持人,2018年4月13号星期五上午,率电台员工及自发前往的听友20馀人,先到周春米立委服务处抗议,再到屏东地院陈情及按铃申告周春米、赖静娴等人。因大千电台赖静娴于民国103年至105年间,侵占主人电台三年多,收取不当得利三千多万元,至今脱产未返还,还遭判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皆有判决确定。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