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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秧歌 |
和政秧歌是流传于甘肃省和政县及周边地区的一种传统舞蹈,主要用于春节期间的社会表演。为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政秧歌,具有深厚地群众基础和根深蒂固的历史渊源。其特色鲜明,人数众多,场面宏大,气势恢宏,内容丰富,花样繁多,涉及地域广阔。在周边地区独树一帜。2004年,香港凤凰卫视到甘肃采风,对和政秧歌进行了现场录制拍摄。
基本内容
中文名:和政秧歌
地区:甘肃
分类:舞蹈
历史渊源
秧歌,亦称社火,最初是一种春祀秋报的民间祭祀活动。“社”古指土地神,也指祭社神的节日,如春社、秋社。“社日四邻并结综会社牲醪,为屋于树下,先祭神,然后飨其胙”(见《荆楚岁时记》)。由此可见,人们先祭神,后吃祭肉、饮黄酒,欢乐之时,又歌又舞,定会有些杂耍。再看“社火”一词,旧时指节日扮演的各种杂耍杂戏。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记载:“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东蕃鳌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二、皂隶二、春官一”。这似乎是今日秧歌的雏形:春梦婆可能是今日秧歌队中的“妖婆”,春姐和皂隶,似为今日的“腊花姐”和“中郎”,而那个春官定是“社火官”无疑了。今日庞大的秧歌队,就是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社火”一词及其活动记载,最早则见于南宋诗人范成大《上元纪关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中有“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词句,范自注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可见秧歌在当时已初具规模了。据20世纪初民国《和政县志》记载,“入正月过三日即演社鼓,或城或乡不拘。十三日城内张灯,乡民以社鼓来贺,男妇游览……”。这一方面说明了县城十三秧歌会的情形,同时也说明秧歌在和政各乡镇的发展与历史。据考,当时表演的节目就有“竹马儿”、“刀舞”、“旱龙船”、“狮子舞”等等。到了明清时期,秧歌不但有说有唱,有歌有舞,而且还出现了一定故事情节的小戏,更是程式固定,臻于完善。
和政秧歌始于14世纪(明代),盛于17世纪(清代),变革于20世纪初(民国),发展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更加繁荣壮大。
它是由祭祀活动演变而成的娱乐活动,又通过文化交流,不断充实和丰富内容,如秧歌从宗教活动中吸取了音乐营养之后,才有了伴舞的乐队。特别是秧歌中演奏的唢呐曲牌有不少就是神曲,或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如和政南部牙塘、石咀一带的“牛犊爷”借用巫师羊皮鼓,旱船表演中有扮演观世音菩萨的,演唱词中“九绣我佛莲台坐,十绣童子拜观音”等,就是受祭词的影响。再如“春牛”,古代有以春牛祝岁的习俗,因为牛是农事活动中的主要工具,堪作农事的象征,所以和政秧歌中的玩春牛等杂耍节目不仅是古代习俗的继承,而且也体现了各族人民共同祝愿农牧业丰收的愿望,更具有高原农牧业地区的特色。再如《舞狮》,据考,最早出现在公元3世纪(三国时期),而且是通过丝绸之路由西域传入的,说明地处古丝绸之路要道的和政地区,接受它的机会比内地更早。到了14世纪明代以后,大量汉族移民迁入,又带来了南方的旱船、鞭子、竹马灯;20世纪初的民国初年到河州地区经商的山西、陕西商贾又传进了“跑驴”。和政秧歌在清代之前一律为“地蹦子”(即不踩高跷,徒步表演),20世纪初的民国初年,有少数人开始踩五寸跷子,大多数仍为徒步表演。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青海马家军(马步芳的国民军)一个连驻防和政,春节时士兵玩起了高跷秧歌(跷高三尺),有四大光棍、打狗熊等节目,很受群众喜爱,1934年、1935年(民国二十三、四年),和政县城附近的群众和龙泉书院也相继玩起了高跷秧歌,从此,县城附近高跷秧歌逐渐取代了“地蹦子”。之后,和政秧歌经过不断的更新、完善,形成了一个综合性的歌舞表演形式,成了群众每年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七期间闹新春,深受群众喜爱的传统艺术。
形式内容
和政秧歌节目丰富,阵容庞大,演员多达二百多人。形式多样,有说有唱,载唱载舞,并伴有武术、杂耍、杂角表演,气氛热烈,异彩纷呈。
和政秧歌大体上由“前五角”、“中三角”、“后五角”三大部分以及“杂耍杂角”组成,行进和演出都按前后顺序进行,只有杂角可以穿插在队伍中间,任意发挥,随处即兴表演,取乐于观众。和政秧歌的基本排序为:
前五角
1、流星:流星排在秧歌队的最前列,用以开路打场,一般由二人至四人组成,须有一定的武术功底且体质较好、身体矫健的人担任。白天使用铁(铜)制流星,夜间为火流星,其衣着为传统的武生打扮。
2、仪仗队:排在队伍的第二位,置大幅横额二、三幅,写有该秧歌队的队名和宣传口号等,并有彩旗若干面为辅衬,以增加秧歌队气氛。与此同行的是秧歌柱子,后称为主席团,是秧歌队的总指挥,一般在五人以上,多为本村(社)德高望重的组织者和老把式(导演)担任,胸前佩戴写有“主席团”三字的红色小彩条,主要负责秧歌队的组织联络工作,并在秧歌出进场时致“告毕词”、接受馈赠礼品等。
3、旱船:旱船传统的有一只船、两只船、四只船、八只船等不同的题材,表演内容多取材于历史典故,如“童子拜观音”、“匡胤送金妹”、“东吴招亲”、“八仙过海”、“薛丁山大战樊梨花”、“七仙女”等。
旱船表演时,其进场由“四大光棍”伴唱《十绣》的曲调引船,同时有专用的鼓点和唢呐来伴奏。表演形式有“稳荡”、“飞驰”、“旋涡”、“搁浅”等,同时伴有互相打斗、停舟盘旋等战斗情节。旱船表演气氛热烈、神情激荡,将每个历史典故表现得活灵活现,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四大光棍”:由四个男角和四个男扮女装的女角组成,扮男角的戴礼帽、墨镜,上身着白衬衣、黑坎肩、肩上斜搭宣传政策的绶带,下身着黑裤子,腰挎眼镜盒、腰刀,右手持扇,左手叉腰,扭动起来,舞步矫健,动作潇洒大方;扮女角的踩低跷(约1.5尺),戴假发,配以钗簪首饰,黑纱制成的独辫,末端彩绸扎结,垂于膝下,上着大襟绸缎服,下身穿罗裙,一手持扇,一手拿彩巾,亦戴墨镜,歌舞时,动作小而优雅舒展、婀娜多姿,尽显年轻女性的矜持、羞涩之情,在表演中演唱的传统曲令有《织手巾》、《绣金匾》和《兰桥相会》等。
5、乐队:传统秧歌的乐队通常由三弦、二胡、板胡、笛子、木鱼、撞铃、棒子等民乐组成。随着时代的发展,又吸收了手风琴、小号等西方乐器,大大提高了伴奏效果。乐队的任务是为行进间和进场后表演的“四大光棍”及“跑驴”等小节目的表演做伴奏。主要负责伴奏的曲令有《柳青》、《八谱》、《四季歌》、《采茶扑蝶》、《十二个月》等。
中三角
“中三角”的组成,人数最多,为秧歌的主体,排在“前五角”之后,在行进和进场后“舞花场”最有声势。其组成为:
1、霸王鞭:亦称童子鞭,由少年儿童扮演,武生打扮,一般由二人或四人组成。表演者执一米长竹(木)制成的鞭杆一根,鞭之两端装响环,鞭身以红、白、黑漆涂染,鞭之粗细以执鞭者用之适宜为佳,表演时,随鼓点节奏在跳跃腾转中用鞭的两端击打身体的肩、肘、腿、脚等部位,其动作矫健灵活,是秧歌队不可缺少的儿童表演项目。
2、膏药灯:是一种木制纸糊、画有八卦图案的灯笼,下方接有约1.5尺长的木柄,总长约一米多,夜间表演时则装有蜡烛。玩手一般有2人或4人,表演者右手掌灯(木柄),左手持铃(装有钢珠的圆形铁铃,摇动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掌灯者传统上扮为古代武将形象,身着战裙,头戴武生巾,两身侧插雉尾长羽,脸谱为一红一黑,威武凶猛,排在身子队列前边,在秧歌行进时,各领一分队,身子队列队形的变换和表演,都以其手中的响铃为号。
3、身子:身子是由中郎(男角)和腊花姐(女角)搭配组合而成。通常为十对四十人组成,有时也可视秧歌的规模可增减,但须双数。身子中腊花姐大多数踩高跷(跷高一米以上,木制),衣着打扮与“四大光棍”中女角无异。男角不踩高跷,装束与“四大光棍”中的男角相同。行进中的舞步听鼓点指挥,进入表演场地时最先表演,男引女跟,左右穿插,前后照应,配合十分密切,称作“舞花场”[传统的称谓是“载(音zhai,去声)花场”],在舞的同时,在乐队的伴奏下演唱传统的《十盏灯》、《孟姜女》等曲令,是和政秧歌最具地方特色的精华所在。
身子的表演形式分为行进表演和场地表演二种,行进表演节奏慢、动作简单;场地表演则节奏快而动作复杂,整个过程在进场和退场时最为精彩,表演者大步奔跑,摇身狂舞,此时满场彩带飘扬,锣鼓震天、全场雷动,表现出“社火”故有的热闹、红火、欢快的气氛。
后五角
后五角是秧歌的最后一部分,是由鼓(有大鼓、小鼓之分)、锣、钹、唢呐等组成,统一由一位玩手手持拂尘(多用牛尾巴制成,俗称“缨刷”)来指挥。鼓在秧歌里起统揽全局的作用,秧歌队的行进、队形变换,均听从鼓点指挥。唢呐在秧歌行进时吹奏,以壮声势和体现喜庆吉祥的气氛,在旱船表演时进行伴奏,其他项目中不再多用。后五角中,大鼓只作为秧歌舞蹈的总指挥,小鼓却能单独表演,钹、锣等一般只配合鼓点而用,没有独立的操作形式。2003年,和政部分秧歌引进了兰州的太平鼓,增加了和政秧歌的阵容和气势。
杂角
杂角是正角之外的其他角色,主要有:妖婆、鬼子(男丑角)、笑和尚、驾鹰、尕黑驴、猎人与狗熊、春牛、纸马(竹马)、社火官(春官)、货郎等等。
杂角的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主要以滑稽动作和幽默语言来打趣逗乐观众,营造喜庆气氛,增加秧歌的趣味性。其中妖婆、鬼子在表演时以说吉利话、祈福祝愿为主要表现形式,辅以歌唱,并适时宣传计划生育、科技推广、和谐社会建设等党的方针、政策。
基本特征
1、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性。秧歌亦称“社火”,由原始的春祀秋报的祭祀活动演变而成,和政秧歌自14世纪(明代)逐步成形以后,经17世纪的清代、20世纪初的民国近600年历史的演变发展,到21世纪初,仍保留着传统的特色和玩春牛、竹马、旱船等传统节目及庄稼会,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各秧歌队中所有角色均由男性扮演。
2、具有博大精深的包容性。其特色鲜明,人数众多,场面宏大,气势恢宏,花样繁多。除了主体多,还能容纳百戏,阵容庞大。适应性强,有规模宏大、节目内容丰富的大秧歌,也有小村庄组织形式单一的小秧歌。
3、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政秧歌因地域不同,形式上有了明显区别。第一,有地蹦子和高跷的区别,和政县的罗家集、马家堡两个乡镇部分山区地带,还保留着古老的地蹦子秧歌,其余乡镇为高跷秧歌。第二,有大鼓和小鼓的区别。和政秧歌中的大鼓数量较少,少则一面,多则八面或十面,小鼓数量多,一般有二十至四十面组成(但必须是双数),可变换队列队形,变换击法,表演形式多样,传统打法有:雪花盖顶、古树盘根、鹞子翻身、牡丹开花等。城关、三合、新庄和吊滩一带为大鼓秧歌,其余地方多为小鼓秧歌。
4、具有极强的宣传推广性。和政秧歌不仅是传统上的春祀秋报的敬神形式和群众文化活动,而且也对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宣传和政、推介和政、展示和政风采、提升和政知名度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特点主要表现在秧歌曲唱词的创新上,如《玩牛歌》:“三农政策放光芒,农民(的)生活有保障;千年奇迹免皇粮,百姓(的)心里暖洋洋;义务教育免杂费,贫困(的)学生上学堂;合作医疗真实惠,农民(的)身心保健康;与日俱进谋发展,富民(的)政策万代传!”
又如进场曲:“党中央领导下政策英明,分牛羊,划土地万民欢迎,尕鹦鸽声声叫各显神通,国有强,民有富,天下太平;前五角踏的是五谷丰登,中五角扭的是风调雨顺,鬼子哥,妖大嫂前后照应,打鼓匠打了个国泰民安。”
再如出场曲:“党委政府好领导,为民日夜操劳,知民心,遂民意,生活越过越好;将令正,作风高,践行三个代表,八荣辱,做对照,(人民)地位步步提高。”
5、具有固定的表演时间和线路。和政各地的秧歌在入冬后农闲时节由各村社德高望重和技术娴熟的“把式”倡导、组织,并进行排练。在正月初三以后陆续“出马”(外出表演),然后依照各自活动的范围进行演出,一般是按清代地方的会社组织和信奉地方神庙的范围,形成一条串乡表演的路线,称作“马路”,并逐步形成如下四个传统的秧歌会:正月十三秧歌会,凡城关镇麻藏以下及三合、陈家集、梁家寺、达浪、卜家庄及新庄乡北部等地秧歌队,都要在正月十三集中在和政县城会演,俗称“上十三”,正月十三秧歌会是有县内参加秧歌最多、规模最大的秧歌会。正月十六秧歌会,罗家集、马家堡一带的秧歌队,在正月十六集中于罗家集茨洼河会演。正月十七秧歌会,买家集镇、新营乡、新庄乡南部以及城关镇麻藏一带的秧歌队,在正月十七集中于买家集镇大族村盘那寺中降香会演。历史上陈家集、梁家寺乡的秧歌队,也有正月十七日上赵家寺(属东乡县百和乡)集中会演的传统,今已废止。石咀社火——庄稼会,买家集镇石咀村群众在每年正月十五日举行迎“喜神”的活动叫庄稼会,其主旨是迎喜神。它不同于其他各地的秧歌,一般有20多人进行表演,内容多以“祈福禳灾”为主,是和政县唯一保存下来的、最具传统的社火。每个秧歌队根据各自的马路结束演出叫“歇马”、“谢将”。
社会影响
和政秧歌历史悠久,在临夏州乃至甘肃全省都具有较大的影响。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1984年和1985年春节、1986年9月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三十周年大庆以及后来每年正月十四和政秧歌应邀到州府临夏市进行表演。1998年,甘肃省电视台对和政秧歌上十三的盛况进行了录制拍摄,对和政秧歌向世人做了一次全面介绍。2003年,和政县组织了近160人的和政秧歌方队参加了临夏回族自治州首届民族风情旅游观光节开幕式表演,在甘肃卫视上播出后,这一民间艺术在甘肃全省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003年春节,和政秧歌应临夏县委、县政府的邀请,到土桥镇交流演出,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为和政秧歌的发扬光大、艺术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2004年农历正月,香港凤凰卫视到甘肃采风,对和政秧歌进行了现场录制拍摄。2005年、2006年春节组织和政秧歌赴临夏表演期间,深入到临夏电大、临夏师范、临夏中学等院校进行表演,深受广大师生的青睐。经过漫长的生长和发展,不断继承和创新,形成了雅俗共赏、红火热闹、推陈出新、日臻完美的地方艺术特色,堪称“一座活动的大舞台”,孕育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民间艺术家,传承和发展了民间文化艺术。2007年初,和政秧歌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为保护、传承这一民间艺术,积极开展工作,将和政秧歌申报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
传承人
唐文明,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政秧歌传承人,和政县新庄乡槐庄村人,20世纪70年代开始,唐文明参与演出的场次不胜枚举,他平时广泛交流技艺,探讨秧歌的传承发展,收集唢呐曲谱,杂角语言表述等,制作秧歌光盘200多张、录音带4盘,并将个人技法传授给了冯冰冰、王贵贵、何尕生等250多人。2008年,唐文明被确定为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政秧歌传承人。
非遗信息
遗产级别:甘肃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批准文号:甘政发〔2008〕43号
批准日期:2008年6月13日
遗产类别:民间舞蹈
遗产编号:21
遗产编号:Ⅲ—9
项目名称:和政秧歌
申报单位: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