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家鐵路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全國鐵路運輸監管工作的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現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國家鐵路局主要負責擬訂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工作。
沿革
1949年10月1日,根據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撤銷中央軍委鐵道部,設立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鐵道部成立初期設22個部、局、室、處,鐵道部機關職工2034人。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鐵道部一度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1月28日,國務院決定成立鐵道部臨時業務監督小組,處理鐵道部日常工作。同年5月31日,鐵道部實施軍管,鐵道部軍事管制委員會設政工組、生產組、後勤組、辦事組。
1970年6月,鐵道部與交通部、郵電部合併成立新的交通部,交通部內設政工組、運輸組、辦事組、計劃基建組。
1975年,經中央批准,恢復獨立建制,重新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鐵道部設辦公室、運輸局、機車車輛局、工電局、工業局、基建局、計劃統計局、物資局、財務局、人事局、公安局、外事局、安全監察委員會、科技委員會共14個內設機構。1982年底,鐵道部內設機構擴編為21個,即辦公廳和18個局、3個辦公室。
1983年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移交鐵道部,轉為企業編制。1988年,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保留鐵道部,將鐵道部內設機構調整為24個,即辦公廳、11個司、6個局、6個政工機構和老幹部局。同時由監察部、審計署派駐監察、審計機構。
1993年,國務院決定將鐵道部內設機構縮減為22個,部機關設置辦公廳、10個司、6個局、5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1998年,國務院宣布逐步實施鐵路政企分開,明確界定政府管理職能、社會管理職能、企業管理職能。鐵道部內設機構精簡為16個,即辦公廳、9個司、2個局、4個政工機構和離退休幹部局。
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建議國務院將這個方案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2013年3月10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受國務院委託,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1]。該方案提及:「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不再保留鐵道部。」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規定「組建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負責擬訂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
2013年3月19日,原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被任命為國家鐵路局局長,兼任交通運輸部副部長[2]。2013年3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21號)。2013年7月11日,原鐵道部的公務員完成分流,國家鐵路局召開第一次幹部大會,開始邊組建、邊履職。2013年12月28日,國家鐵路局遷入北京市復興路9號(原北京鐵路局所在地)辦公。2014年1月6日,國家鐵路局召開組建後的第一次工作會議,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開通。
現任領導
總局領導
國家鐵路總局局長:杜珂
局領導
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國家鐵路局局長、黨組書記:費東斌
國家鐵路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鄭宏波
國家鐵路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安路生
國家鐵路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吳德金
國家鐵路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啟銘
國家鐵路局總工程師:田軍
國家鐵路局安全總監:高文
視頻
國家鐵路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馬凱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新華網, 2013-3-10
- ↑ 中國國家鐵路局正式揭牌,中國公路網, 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