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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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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组织,是1947年11月至1948年3月间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 (Ecosoc) 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召开的 "联合国贸易暨就业会议" 中,由美国提议建立的国际经济机构。但是后来由于美国未批准哈瓦那宪章 ( Havana Char-ter),因而未能成立。其功能已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 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UNCTAD) 所取代。
概述
主要的国际贸易组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等。
发展过程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1]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组织结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它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联合国和联盟国家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于1945年12月27日 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 开始办理业务。同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但在经 营上有其独立性。至今,IMF已有182个成员国。
基金组织设5个地区部门(非洲、亚洲、欧洲、中东、西半球)和12个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汇兑和贸易关系、对外关系、财政事务、国际货币基金学院、法律事务、研究、秘书、司库、统计、语言服务局)。[2]
其宗旨是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国际金融问题上进行协商与协作,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和平衡发展;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和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促进国际汇兑的稳定,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防止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成员国在经常项目交易中建立多边支付制定,消除妨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
在有一定保证条件下,在成员国国际收支发生暂时不平衡时,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
IMF主要业务活动有:向成员国提供货款,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扩大基金组织的作用,提供技术援助和加强同其它国际机构的联系。
合作构成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为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它是联合国属下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长期货款的国际金融机构。World Bank是根据1944年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成立的。
其宗旨是通过对生产事业的投资,资助成员国的复兴和开发工作;通过对贷款的保证或参与贷款及其他和人投资的方式促进外国和人投资,当成员国不能在合理的条件下获得私人资本时,则在适当条件下以银行本身资金或筹集的资金及其它资金给予成员国直接贷款,来补充私人投资的不足;通过鼓励国际投资,开发成员国的生产资源,提供技术咨询和提高生产能力,以促进成员国国际贸易的均衡增长及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
根据世界银行的宗旨,其主要业务活动是,对发展中成员国提供长期贷款对成员国政府或经政府担保的私人企业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资助他们兴建某些建设周期长,利润率偏低,但又为该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建设项目。
世界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国际金融公司(Interational Finane Corporation,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五部分共同组成了世界银行集团(World Bank Group)。
国际商会
国际商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成立于1919年,发展至今已拥有来自130多个国家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是全球唯一的代表所有企业的权威代言机构。
国际商会以贸易为促进和平、繁荣的强大力量,推行一种开放的国际贸易、投资体系和市场经济。由于国际商会的成员公司和协会本身从事于国际商业活动,因此它所制定用以规范国际商业合作的规章,如:《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199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中,并成为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际商会属下的国际仲裁法庭是全球最高的仲裁机构,它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起着重大的作用。
CCPIT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成立于1952年5月。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缩写为 CCPIT。
中国贸促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贸促会1988年6月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英文缩写为CCOIC)。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已同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家商会、工商联合会、外贸协会和其他经贸组织保持着联系,与上百个国家与地区的对口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同一些国家的商会建立了联合商会;同时,中国贸促会还在1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
在国内,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48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还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产业、供销合作、建设、粮食等部门建立了17个行业分会,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已经加入了许多国际组织,其中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博览会联盟、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国际商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