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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或兵,在其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是自愿或义务兵役制根据招募到的人以保卫国家的主权,接受培训和装备,以保卫国家和它的利益。作为这些武装部队的一员,他成为军队中的有组织的军人。在战士的军队中鸿沟群体通常在装备或武器不同区分不同的兵种,如步兵,海军陆战队,炮兵,骑兵等。
士兵主要任务
- 已陆军为例:
- 步兵士兵:负责使用各型机枪、轻武器参加战斗并服行各种勤务,担任敌情地形之搜索侦察与命令,并负责机枪保养、故障排除。
- 炮兵士兵:负责火炮弹药及随炮附件操作,运用测水平与计算支援测地作业,使用高射机枪作对空或对地防御,并对各式炮(飞)弹、火箭弹实施装备保养及保管。
- 装甲士兵:由战(甲)车士官领导下实施战车战斗及一级保养勤务,担任各型战车同轴机枪目标瞄准射击、弹药装填、警戒勤务;依班长之命遂行战斗并协助战(甲)车长及其他乘员完成战斗任务。
- 化学兵士兵:负责各类化学装备使用之发烟、消毒、纵火及核生化作业,实施装备操作与器材保修。
- 工兵士兵:负责工兵之作业、器材保养与土木、建筑工程之监造、施工等事宜,遵照上级指示实施工兵之工事、爆破、地雷、渡河等作业,平时执行各种勤务、土木建筑工程实际作业及一般器材之保养使用与警戒,必要时参加战斗。
- 通资电士兵:协助通信文件收发、登记、传达、有线电、无线电作业及电子战之侦搜、测向、定位设备干扰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翻译一般密码电报,并协助处理密码、电码语、电报事宜。
- 兵工士兵:协助整修各种装备、测量仪器及检验仪表精度工作,并保管装备使用时间等保养资料之记录。
- 行政士兵:担任例行人事勤务工作,协助各种人事异动资料登载、保管人事档案及公文传递、单位官兵膳宿、请假事宜。
- 航空士兵:从事飞机军械系统部门之基本工作,协助军械系统维护业务。
- 经理(粮秣、服装、阵营具、油料)补给士兵:担任有关后勤部门之各种行政、文书业务。在指示与密切督导下,协助办理各类军品之接收、分类、储存、拨发、翻堆、搬运、检查、保修等勤务。
- 运输士兵:负责水陆空铁运军品物资器材搬运、装卸与空投物品之包扎与投掷事宜,负责物品之短距离运输。[1]
士兵晋级管道与规定
- 士兵晋级除特别养成者外,必须循序递晋,并应具备左列条件:
- 一、编制所定上阶员额有缺。
- 二、服务成绩优良。
- 三、任本级最少时间:
- (一)二等兵:六个月。
- (二)一等兵:一年。
- 士兵著有特殊勋绩或作战有功者,得不受第三条第四条及第五条第一第三两款之限制。
- 后备士兵在历次应召服役中其晋级与现役者同。
- 士兵晋升士官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之规定办理之。
- 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及军管区司令部,得自行订定士兵晋级作业规定。[2]
参考来源
- ↑ 陆军的任务. 国军人才招募中心. [2020-05-28] (中文).
- ↑ 陆海空军士兵晋级规则. 植根法律网. 2001-02-18 [2020-05-2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