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是复旦大学[1]下属院系之一。在九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如今复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重镇,为中国司法界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人才。2015年12月,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法学院成立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学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等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两个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简介
复旦大学法学院位于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新增,2011年获得教育部备案);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07)。
2015年12月13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专业设置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等八个学术研究中心。2003年与2005年先后获批设立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点;2007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我校自行审核申报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已获准备案。
此外,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挂靠法学院管理。2000年至今,我院教师共累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20项,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等省部级项目3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200余部,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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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每日一校】复旦大学 ,搜狐,2017-09-19
- ↑ 3项未通过!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正式公布,搜狐,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