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翁(桌遊)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大富翁(桌遊)) |
本名 大富翁(桌遊)) 原名 Monopoly 官方譯名 地產大亨 (中國大陸、台灣) 類型 桌上遊戲 發行 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 孩之寶(Hasbro) 模式 多人對戰 發行時間 1935年11月5日 |
大富翁(桌遊)):即Monopoly,中文名:地產大亨(中國大陸、台灣譯名)、大富翁(香港譯名)是一種多人策略桌面遊戲。 [1]
簡介
參賽者分得遊戲金錢,憑運氣(擲骰子)及交易策略,買地、建樓以賺取租金。英文原名monopoly意為「壟斷」,因為最後只得一個勝利者,其餘均破產收場。遊戲的設計當初旨在暴露放任資本主義的弊端,但是推出之後卻受到大眾歡迎。
遊戲歷史
美國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於1935年11月5日發售《Monopoly》(地產大亨/大富翁)。英國版於1936年由Waddington Games推出。大蕭條時期《Monopoly》在美國漸受歡迎。
為揭露資本主義壟斷的罪惡,伊麗莎白·瑪吉在1904年發明了她所謂的《Landlord's Game》(地主遊戲),並申請了專利。這款遊戲最重要的創新之處在於她為其制定的兩個規則——「繁榮」和「壟斷」。
在"繁榮"規則中,每當有玩家購買新的資產時,所有玩家都可以得分(這是為了反映George根據土地價值收稅的政策),當錢最少的玩家資金翻倍時,所有人都會勝出。而在"壟斷"規則中,玩家通過購買資產和收取租金的方式積累資金——凡是能讓其他所有人破產的玩家便可成為唯一的贏家。
1935年,失業人士查爾斯·達洛把一個修改後的版本當做自己的發明賣給了「帕克兄弟」(Parker Brothers)。
當這款遊戲的真正來源曝光後,「帕克兄弟」買斷伊麗莎白的專利,但隨後將這款棋盤遊戲更名為《Monopoly》,並且只為公眾提供了一套規則:最終只有一個玩家勝出,其他人都將失敗。更糟糕的是,他們還聲稱,該遊戲的發明人是查爾斯,說他在20世紀30年代就構思出這款遊戲,然後將其出售給「帕克兄弟」,並成為了百萬富翁。這是一個杜撰的白手起家的故事,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恰恰體現了《Monopoly》所崇尚的價值觀:如果你想出人頭地,那就要追逐財富,碾壓對手。
現在大富翁已成為孩之寶(Hasbro)集團旗下的產品。早期在華文地區並沒有正式授權版本的大富翁,許多當地的遊戲公司便將其中文化,稱之為「大富翁」,後來孩之寶正式將Monopoly重新翻譯,在中國大陸及台灣稱為「地產大亨」,在香港稱為「大富翁」,在華文地區推出香港版、台灣版,澳門版等不同地區性版本。
中國大陸版最初從香港版改動,地名改為童話故事人物名稱。後由青島鞋廠將其全面改動,地名改為當地路名,機會改為幸運。
遊戲規則
- 遊戲開始
每位玩家有1500元作為資產,包括:
- 1元紙幣5張
- 5元、20元、50元紙幣各1張
- 10元、500元紙幣各2張
- 100元紙幣4張
或每位玩家有15000元作為資產,包括:
- 10元、50元、100元紙幣各5張
- 200元紙幣6張
- 500元、1000元、5000元紙幣各2張
- 新世代電子版以15M(15,000,000)作為資產
- 擲骰
- 每次同時擲出兩顆骰子,兩顆骰子的點數相同的話可以多一個回合,若在此回合入獄,則多出來的回合取消。連續三次點數相同直接入獄。
- 每次到達或經過Go可以取200'元(以標準版本為準)。
- 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拍賣之,不限底價,到達的玩家也可參與拍賣。
- 到達有人擁有的地皮,地主可依規定收租。
- 物業
- 玩家到達無人擁有的地皮,玩家可選擇要不要購買。如不買則銀行立刻拍賣之。
- 銀行的錢是無限,但建築物有限(32間房子及12間旅館)。
- 玩家之間可以進行金錢、物業和保釋卡之間的交易。
- 房子與旅館
- 如擁有全部同色未抵押地皮,則可以在任何玩家擲骰前選擇蓋房子,因擲出相同點數而得額外的回合除外。房子必須蓋在同組中房子最少的地上,也就是說房子得平均地蓋。不可以蓋在已抵押的地皮上。
- 當全部的地都蓋滿了4間房子,玩家可以選擇蓋旅館。旅館建成後4間房子要繳回銀行。一塊地最多只能蓋一幢旅館。
- 可一次蓋多間房子,甚至直升旅館,但仍滿足平均原則(旅館視做5間房子)。
- 當有多位玩家同時想蓋房子,銀行卻沒有足夠的房子時,銀行需逐一拍賣房子,價高者得。
- 套取現金
- 玩家可以半價把房子賣給銀行,賣的時候依然得保持同色地房子數量的平均,也就是說得賣房子最多的地。一幢旅館的價值等同5間房子,並可分開來賣,前提是銀行可以找零提供剩下的房子。此時依然得保持平均原則,也就是說若銀行沒有任何房子,玩家只能選擇把同色地的旅館全部賣掉。
- 玩家可抵押地皮給銀行以換取半價現金,用來抵押的地皮上不能有建築物。抵押後的地皮不能收租,但玩家仍擁有地契。
- 玩家可在任何玩家擲骰前贖回地皮,因擲出相同點數而得額外的回合除外。贖地時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遇小數無條件進入。
- 交易
- 在任何時間,玩家可與對手交易沒有建築物的地皮,先商談的交易先處理。
- 玩家間不得借貸。
- 在交易已抵押地皮後,新擁有者可選擇馬上贖回地皮,或不馬上贖回只付抵押價10%的交易稅給銀行。如不馬上贖回,日後贖回時還是要加付抵押值10%的利息。 保釋卡可作交易。
- 入獄
- 入獄時仍可以收租、蓋房子或是交易,只是不能移動。
- 入獄時,玩家可在擲骰前選擇用監獄通行證或是付50元罰金以馬上出獄。
- 在入獄時,唯有擲出相同的點數才能移動(出獄),此時並不會有額外的回合。
- 在牢中的待到第三回合仍未擲出相同點數時,玩家則需付50元罰金即時出獄,並照剛擲出的點數移動。
- 破產
- 如在賣出或抵押所有資產後仍無足夠的現金以支付債務,則玩家宣告破產。所有資產直接轉讓給債主,其已抵押地皮轉讓給債主時,債主要馬上付抵押值10%的交易稅。
- 若債主是銀行,銀行馬上無底價拍賣所有地皮。
- 若債主是多位玩家(如得一次付50元給其他玩家),由銀行償還債務並馬上無底價拍賣所有地皮。
- 勝利條件
- 最後一位沒有破產的玩家得勝。
- 限時結束時,總資產最高者得勝。
相關遊戲
PC遊戲大富翁系列
大富翁系列是由大宇資訊出品的策略經營電腦遊戲。以休閒輕鬆為主,於1989年11月28日發行第一版後,至今已出到10代。
本系列也可以看成是桌遊「地產大亨」的PC遊戲版,在桌遊地產大亨的規則上發展創新,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