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是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牵头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含有关权责清单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组织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政务服务[1]效能。
(三)牵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
(四)组织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一站式办理,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五)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推动部门政务服务联通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理。
(六)组织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2]、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各部门落实改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组织推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八)负责对各镇优化政务服务、开展行政审批、推动审批和监管联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指导督促。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日常考核。
(九)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导向,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组织推进全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期盼和企业需求,使政务服务更加集中、更加高效、更加便利,为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通过拟订部门“三定”规定、牵头部门权责清单建设,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行政职权。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依据部门“三定”和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推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工作。
2.与相关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区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审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及平台运行进行审计监督。
3.与区委网信办(区网信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区网信办)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促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应用主体建设,促进政务服务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参考文献
- ↑ 职场人生 || 服务是什么?什么叫服务到位? ,搜狐,2019-09-30
- ↑ 本地化、全球化、国际化:有什么区别?,搜狐,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