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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容
漢語成語,拼音是tiān lǐ bù róng,釋義:指做事殘忍,滅絕人性,為天理所不容。出自《硃砂擔》。 中文名 天理不容 拼音 tiān lǐ bù róng 注音 ㄊㄧㄢ ㄌㄧˇ ㄅㄨˋ ㄖㄨㄙˊ 出處 《硃砂擔》.
成語
天理不容
拼音
tiān lǐ bù róng
引證解釋
天理:天道;容:容忍、寬容。指做事殘忍,滅絕人性,為天理所不容。 [1] 元·無名氏《硃砂擔》第四折:「才見得冤冤相報,方信道天理難容。」 [2] 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四十二回:如此冤情,若不誅衛鄭,天理不容,人心不服。 [3]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天理不容,自然敗露。 清·洪楝園《縣嶴猿·歸神》:「都是這一個狗才設計騙將出來,以為自己富貴之地,是以吾閣部為奇貨,居心叵測,天理不容。」
成語辨析
成語用法
作謂語、定語;用於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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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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