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標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奧林匹克標誌 |
中 文 名 :奧林匹克標誌 使用場合: 奧林匹克運動會 標誌圖案: 五個連在一起的環形 設計時間: 1913年 啟用時間: 2002年 象徵意義: 五大洲團結互助、相親相愛 設 計 者 : 皮埃爾·德·顧拜旦 |
奧林匹克標誌,外文名(Olympic Logo /Symbole Olympique/Olympic Rings)是由法蘭西巴黎人皮埃爾·德·顧拜旦先生,於1913年構思設計的[1],是由《奧林匹克憲章》[2]確定的,也被稱為奧運五環標誌,它是世界範圍內最為人們廣泛認知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標誌。它由5個奧林匹克環套接組成,有藍色、黃色、黑色、綠色、紅色五種顏色。環從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藍色、黑色、紅色環,下面是是黃色、綠色環。整個造形為一個頂部大的規則梯形。
設計編輯
奧林匹克五環標誌,它由藍色、黑色、紅色、黃色、綠色五種顏色的奧林匹克環套接組成。環從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藍、黑、紅環,下面是是黃、綠環。整個造形為一個底部小的規則梯形。根據奧林匹克憲章,五環的含義是象徵五大洲的團結以及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相見。五個不同顏色的圓環代表了參加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五大洲——歐洲、亞洲、非洲、大洋洲和美洲。
在1914年巴黎召開的慶祝奧運會復興20周年的奧林匹克全會上,設計者顧拜旦[3]先生解釋了他對標誌的設計思想:「五環——藍、黃、綠、紅和黑環,象徵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黃色代表亞洲,黑色代表非洲,藍色代表歐洲,紅色代表美洲,綠色代表大洋洲。第六種顏色白色——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毫無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因此,作為奧運會象徵、相互環扣一起的5個圓環,便體現了顧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參加奧運會,為各民族間的和平事業服務的思想。
奧林匹克標誌象徵五大洲和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相聚一堂,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所有國家—一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大家庭」主題。它不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運動員在奧林匹克旗幟下的團結和友誼,而且強調所有運動員應以公正、坦誠的運動精神在比賽場上相見[4]。
商業產權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標誌是奧林匹克運動的象徵,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國際奧委會還要求各國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奧林匹克標誌,以確保奧林匹克運動的權威性,避免奧林匹克標誌被濫用[5]。
視頻
奧林匹克標誌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奧林匹克五環 奧林匹克五環標誌是由皮埃爾-德-顧拜旦於1913年構思設計,豆丁網
- ↑ 《奧林匹克憲章》,中國網,2020-1-14
- ↑ 皮埃爾.德.顧拜旦,個人簡歷網,2019-11-22
- ↑ 奧林匹克標誌-解釋,法律快車在線,2009-4-24
- ↑ 奧林匹克的五環標誌到底能不能亂用呢?,搜狐網 ,2017-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