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寧波市[1]政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的外事方針、政策、規定[2]以及省、市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協調市級各部門的外事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計劃;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協助中央、省有關部門做好需要我市配合的外事工作。
三、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和赴港澳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副局級及以上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和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的審批工作;辦理全市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因公赴港澳人員通行證和代辦外國簽證(簽注)工作;審核全市跨地區、跨部門的出國團組,並辦理確認手續;辦理外國人來華簽證函電和領事認證及其他領事業務;負責邀請外國人來華審批、核事項;協助、督促有關部門對出國(境)人員進行有關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
四、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及其他重要外賓和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官員;管理來甬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做好外國記者來甬採訪的接待工作;負責處理港澳事務工作,協調、辦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五、管理我市與國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關係城市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開展我市與世界各國民間友好組織的交流活動;指導和管理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團體和縣(市)、區與國外建立相應友好交流關係;負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承辦授予外國友好人士榮譽稱號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翻譯職稱評審工作。
八、協助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群眾性的外事教育工作;會審我市重要涉外報道和有關文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指導工作。
九、協助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執行情況,查處涉外違紀案件。
十、配合有關部門管理涉外中介機構,規範制度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