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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宇文虚中,签书枢密院事。父宇文师瑗,官仕显谟阁待制。宇文虚中全家被杀,无后,宋孝宗命令宇文虚中的同族宇文绍节过继给宇文师瑗。开禧二年(1206年),知镇江府。中进士,累迁宝谟阁待制。官至吏部尚书。嘉定六年正月甲午卒。
目录
生平
宇文绍节,字挺臣,成都广都人。为张栻外弟。祖虚中,签书枢密院事。父师瑗,显谟阁待制。父子皆吴曦据蜀以使北死,无子,孝宗湣之,命其族子绍节为之后,补官仕州县。九年,第进士。累迁宝谟阁待制、知庐州。
时侂胄方议用兵,绍节至郡,议修筑古城,创造砦栅,专为固圉计。淮西转运判官邓友龙谮于侂胄,谓绍节但为城守,徒耗财力,无益于事。侂胄以书让绍节,绍节复书谓:“公有复仇之志,而无复仇之略;有开边之害,而无开边之利。不量国力,浪为进取计,非所敢知。”侂胄得书不乐,乃以李爽代绍节,召还,为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以宝文阁待制知镇江府。
趣绍节赴阙,任以西讨之事。绍节至,谓大臣曰:“今进攻,则瞿唐一关,彼必固守;若驻军荆南,徒损威望。闻随军转运安丙者素怀忠义,若授以密旨,必能讨贼成功。”大臣用其言,遣丙所亲以帛书达上意,丙卒诛曦 [3] 。
权兵部尚书,未几,除华文阁学士、湖北京西宣抚使、知江陵府。统制官高悦在戍所,肆为杀掠,远近苦之。绍节召置帐前,收其部曲。俄有诉悦纵所部为寇者,绍节杖杀之,兵民皆欢。升宝文阁学士,试吏部尚书,寻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安丙宣抚四川,或言丙有异志,语闻,廷臣欲易丙。绍节曰:“方诛曦初,安丙一摇足,全蜀非国家有,顾不以此时为利,今乃有他耶?绍节愿以百口保丙。”丙卒不易。朝廷于蜀事多所咨访,绍节审而后言,皆周悉事情。
嘉定六年正月甲午卒,讣闻,上嗟悼,为改日朝享。进资政殿学士致仕,又赠七官为少师,非常典也。谥曰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