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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教育局是位于安庆市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教育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外事、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工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学校县级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群(社)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教育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指导监督;负责检查指导直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和扫黄打非工作。

(四)人事科

统筹全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承担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录用、管理、考核、调整、奖惩、辞退和人事档案管理;指导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权益保护[1]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直属学校制定校园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建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预决算及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捐资助学和教育附加等有关经费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规定;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和贷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中职和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及校内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团委〉

承担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2]和相关政策;负责新办高中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导基础教育结构及课程改革,协助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和指导直属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七)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和协调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建设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

(八)民办教育科〈学前教育和体卫艺工作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设立、规范和管理;负责全市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初审工作;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幼儿园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卫生与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相关教材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指导和协助各级各类学校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公共卫生。

(九)高等教育办公室

负责联系市属高等学校;参与拟订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及市属高等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市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后勤社会化改革及图书馆、实验室建设工作;协调和指导市属高等学校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市属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宣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师德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工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承办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管理权限,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直属学校和全市教育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和1584热线等有关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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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