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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戲曲考

書 名: 宋元戲曲考

作 者: 王國維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初版

出版時間: 1912年

宋元戲曲考》於1912年成書,由國學大師王國維所著。1915年,商務印書館初版時候更名《宋元戲曲考》。這是中國最早的一部關於戲曲歷史的書籍。[1]


《宋元戲曲考》共有十六章,探討中國戲曲形成過程、戲劇的淵源及戲劇文學,並且以宋元兩朝為重點,還兼及曲調的專著,材料豐富,態度謹嚴,對雜劇的斷代更為研究界長期沿用。


王國維戲曲的研究是從1908年開始的,到1912年寫成《宋元戲曲考》。王國維首先實事求是地全面考材料,分析材料。運用考據學和進化論相集合的方法。為了搞好戲曲史的研究,他從1908年開始撰寫《曲錄》,以李斗《揚州畫舫錄》所載的清代乾隆年間黃文暘的《曲海》與焦循的《曲考》為底本,在原有兩書僅有1081種雜劇傳奇的基礎上多方搜集,共得金元明清曲本3178種,並對每個朝代的作者數量及其地域分布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在此基礎上,他又從不同側面搜集戲曲資料,相繼寫成了《戲曲考源》《唐宋大曲考》《優語錄》《錄曲余談》《曲調源流表》《古劇角色考》等著作,對有關戲曲的產生、戲曲的定義、戲曲的發展、戲曲的角色、戲曲作家等莫不進行認真的考證。最終寫成了《宋元戲曲考》這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古典文學研究着作。


簡介 

《宋元戲曲考》於1913年成書。全書共有十六章,分別論述宋、金、元雜劇的淵源,戲劇文學及其對後世的影響為主,兼及曲調和演出。對宋以前、元以後戲劇的概況以及南戲也略作介紹。這是我國近代第一部戲劇發展史,搜集史料完備,論證也較詳實,引起當代人們對戲劇文學和戲劇史的重視。


第一章「上古至五代之戲劇」,他認為,中國戲劇「當自巫、優二者出」。由巫一系,特別是春秋戰國時楚越等地的巫風,《詩經》、《楚辭》、《漢書》、《說文解字》等文獻為考察巫風的主要依據。由優一系,王氏注意到優孟衣冠、優施遭誅於郟谷等史實,《春秋》三傳、《史記》、《列女傳》為其主要的文獻依據。王國維考察中國戲劇形成主要着眼點是「以歌舞演故事」,這也反映着他對中國戲劇藝術特徵的理解。故他又以此為標尺,梳理秦漢以下各種史籍,注意到兩漢之角牴百戲,魏晉之「遼東妖婦」,北齊之「蘭陵王」、「踏搖娘」,隋唐之「參軍戲」、「歌舞戲」等史實。上所載滑稽劇中,無在不可見此二色之對立。如李可及之儒服險巾,褒衣博帶;崔鉉家童之執簡束帶,旋辟唯諾;南唐伶人之綠衣大面,作宣州土地神,皆所謂參軍者為之;而與之對待者,則為蒼鶻。此說觀下章所載宋代戲劇,自可瞭然,此非想象之說也。要之:唐五代戲劇,或以歌舞為主,而失其自由;或演一事,而不能被以歌舞。其視南宋、金、元之戲劇,尚未可同日而語也。第一章略論上古至五代的戲劇,認為中國戲劇的起源和形成是一個流動的過程。最初肇源於上古3歌舞和春秋時代的古優笑謔。漢代優角牴百戲,其「總會仙唱」是「假面之戲」,「東海黃公」則已是「敷衍故事」。只北齊的《蘭陵王入陣曲》和《踏搖娘》,唐代的歌舞戲和滑稽戲都很發達,「參軍戲」則是此二者的「關紐」,而且是有了「參軍」和「蒼鶴」兩種腳色。


第二至第七共六章,着重闡述宋金戲曲面貌。王國維認為宋金戲曲之結構「實綜合前所有之滑稽戲及雜劇、小說為之」,其樂曲始有南曲、北曲之分,此二者「亦皆綜合宋代各種樂曲而為之者」。為此,他特地分別寫了(宋之滑稽戲)、《宋之小說雜戲》、《宋之樂曲》這樣三章。所謂「宋之滑稽戲」,指宋雜劇。王國維經過歷史材料排比後,得出結論說:「宋人雜劇,固純以詼諧為主,與唐之滑稽劇無異,但其中腳色,較為着名,而布置亦複雜:然不能被以歌舞,其去真正戲劇尚遠。」宋雜劇能變為「演事實之戲劇」,實得力於「小說」。小說從「題目」、「結構」多方面助使「戲劇之發達」。而所謂「雜劇」如傀儡、影戲等,也都是以演故事為主。所謂「宋之樂曲」,指詞、大曲、諸宮調、賺詞等,這些樂曲的成熟,使戲曲的「曲」文創作,有了可資利用的形式。第二章 「宋之滑稽戲」。遼金三朝之滑稽劇,其見於載籍者略具於此。此種滑稽劇,宋人亦謂之雜劇,或謂之雜戲。呂本中《童蒙訓》曰:「作雜劇者,打猛諢入,卻打猛諢出。」吳自牧《夢粱錄》亦云:「雜劇全用故事,務在滑稽。」孟元老《東京夢華錄》云:「聖節內殿雜戲,為有使人預宴,不敢深作諧謔。」則無使人時可知。是宋人雜劇,固純以詼諧為主,與唐之滑稽劇無異。但其中腳色,較為着明,而布置亦稍複雜。然不能被以歌舞,其去真正戲劇尚遠。然謂宋人戲劇,遂止於此,則大不然。雖明之中葉,尚有此種滑稽劇,觀文林《琅邪漫鈔》,徐咸《西園雜記》,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所載者,全與宋滑稽劇無異。若以此概明之戲劇,未有不笑者也。宋劇亦然。故欲知宋元戲劇之淵源,不可不兼於他方面求之也。


在第三章 「宋之小說雜戲」,王國維注意到宋代講話、傀儡戲、影戲、三教、訝鼓、舞隊等與戲劇相關的各種文藝現象。論及宋代講話的意義,他說:「其發達之跡,雖略與戲曲平行;而後世戲劇之題目,多取諸此,其結構亦多依仿為之,所以資戲劇發達者,實不少也。」然但為着述上之事,與宋之小說無與焉。宋之小說,則不以着述為事,而以講演為事。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謂:說話有四種:一小說、一說經、一說參請、一說史書。《夢粱錄》(卷二十)所紀略同。這章深刻的揭示了,戲劇這種很好的結合語言而成的藝術形式的多種樣式。


第四章「宋之樂曲」,其最通行而為人人所知者,是為詞。亦謂之近體樂府,亦謂之長短句。其體始於唐之中葉,至晚唐五代,而作者漸多,及宋而大盛。宋人宴集,無不歌以侑觴。然大率徒歌而不舞,其歌亦以一闋為率。其話題涉及宋金大曲、纏達、諸宮調、唱賺等多種「樂曲」的考察,其目的是從「形式」、「材料」兩方面為後來的「真戲劇」找到源頭。作者將董解元的《西廂記》判定為諸宮調,洵屬卓識。在本章中,他還據《武林舊事》、《夢粱錄》等文獻,考訂《事林廣記》所載賺詞當出自南宋人之手,其觀點後來也為學界所認同。


《宋元戲曲史》第五章「宋官本雜劇段數」、第六章「金院本名目」、第七章「古劇之結構」等三章主要是關於宋金雜劇、院本的研究。在第五、六兩章中,王國維所做的最主要的工作是依據所用曲調的不同,將《武林舊事》所載「官本雜劇段數」和《輟耕錄》所載「院本名目」進行分類。據王氏的考證,二百八十種「官本雜劇段數」中,「其用大曲者一百有三,用法曲者四,用諸宮調者二,用普通詞調者三十有五」。六百九十種「院本名目」中,用大曲者十六,用法曲者七,用詞調者三十有七,用諸宮調者一。然後,他對金院本做論斷云:「則其體裁,全與宋官本雜劇段數相似。宋金以前雜劇院本,今無一存。又自其目觀之,其結構與後世戲劇迥異,故謂之古劇。古劇者,非盡純正之劇,而兼有競技遊戲在其中,既如前二章所述矣。蓋古人雜劇,非瓦舍所演,則於宴集用之。唯着曲名者,不及全體十分之一;而官本雜劇則過十分之五,此其相異者也。」但《宋元戲曲史》僅僅將宋金雜劇當作中國戲劇的一個「歷史發展階段」來看待,這是他的眼光局限所制。 在「第八章 元雜劇之淵源」、「第九章 元劇之時地 」、「第十章 元劇之存亡」、「第十一章 元劇之結構」、「第十二章 元劇之文章」等五章分別敘述元雜劇的淵源、時代、存亡、結構和文章。王國維把元雜劇作為中國最高成就進行研究,因而着墨最多最細。在王國維看來,元雜劇之視前代戲曲的進步,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在於樂曲樣式,」每劇皆用四折,每折易一宮調,每調中之曲,必在十曲以上,其視大曲為自由,而較諸宮調為雄肆」;其二則是「由敘事體而變為代言體」。他說:「此二者之進步,」屬形式,一屬材質,二者兼備,而後我國之真戲出焉。」第八章「元雜劇之淵源」主要從「形式」(即元劇所用調牌)和「材料」(即內容題材)兩方面論證其淵源自「宋金舊曲」、宋金「古劇」。在「第九章元劇之時地」,王國維主要是根據《錄鬼簿》等文獻考證元劇歷史分期、流傳地域、發達之因等問題,許多結論對後世影響深遠。 王國維對元代戲曲的發展作了劃分,確立了元代戲曲經歷了「蒙古時代、一統時代、至正時代」三個歷史階段,這也較能體現元代戲曲發展概況。第一期的作家都是北方人,第二期作家則以南方人為多,或則北方而僑寓南方。第一期的作者為最盛,「元劇之傑作大抵出於此期中」;至第二期,「除宮天挺、鄭光祖、喬吉三家外,始無足觀」;第三期則「去蒙古時代之劇遠矣」。這也正是元雜劇興衰的輪廓。元劇作者「大抵布衣」。元代初期雜劇之所以發達,與當時廢止科舉有關,許多文人「其才力無所用,而一用於詞曲發之」,其中又有一二天才「出於其間,充其才力」,使元劇「遂為千古獨絕之。王國維關於元劇前盛後衰的論斷,是後人對元劇研究中最具影響力的看法,但實際上也有不少問題。元鍾嗣成《錄鬼簿》是今人了解元劇歷史最重要的原始資料,王國維據以勾勒元劇歷史是可以理解的,但《錄鬼簿》本身並非「按年代次序」編寫的,所以王國維(及後來人)據《錄鬼簿》的分組對元劇進行歷史分期是不夠可靠的。洛地《〈錄鬼簿〉分組、排列及元曲作家的「分期」》一文曾指出,《錄鬼簿》下卷「方今才人」組甚至有不少遲於「上卷」中「前輩已死」組者!他據元曲家生平重新「分期」,則發現前、中、後三期作家人數略相當,並無前盛後衰現象。元雜劇家可知者不足二百人,而元代詩家可知者約兩千人,詞家約兩百人,這些詩詞作家絕大多數沒有雜劇創作(偶有散曲創作亦多限於小令)。元廢科舉固為事實,但這樣的事實並沒有導致元代絕大多數文人投身於雜劇事業,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元代最具才華的文人在雜劇家隊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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