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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脫離賤籍的方法賤籍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的特殊階級自古已有,正式開始於北魏孝文帝時期,直到清雍正時期才被廢除。《夢華錄》的故事發生在北宋宋真宗年間,女主趙盼兒原來因為父罪,變成賤籍,後來從良了,但是在劇中脫離賤籍看似很簡單,這引起了爭議,那麼宋朝人如何才能擺脫賤籍呢?[1]

賤籍社會地位最低,賤籍世代相傳,不得改變,不得參加科舉,不能做官,不許購置土地產業,不能和普通民眾通婚,從事當時社會所謂的「賤業」。因此在古代投胎很重要,如果不幸投身賤籍,就永世不得翻身

其實在古代,賤籍是非常難以擺脫的,在明朝只有皇帝特質特赦才可以,連大赦天下,都不能包括脫離賤籍。那麼《夢華錄》里擺脫賤籍看似沒那麼困難,好像與相關的官員搞好關係就可以了,趙盼兒的賤籍就是太守恩令就得以赦免,宋引章想擺脫賤籍,一開始是想依靠中了探花的歐陽旭走路子,後來又想依靠顧千帆,那麼宋朝擺脫賤籍真的那麼簡單嗎?

但要說回《夢華錄》所處的宋代,情況較唐朝有了些許不同。一些研究者認為,唐中期以後,森嚴的良賤制度已經衰落,突出表現為賤籍組成和體量的不同。比如,宋時的部曲已經突破賤籍而成為良民。宋仁宗以後,官戶、雜戶等都逐漸失去了原本的含義,南宋時的《梁溪漫志》更是直言:「律文有官戶、雜戶、良人之名,固無此色人,讞議者不用此律,然人罕知其故。」「頑強」存世的官奴婢也很少由戰俘充當,更多是因罪被罰的配吏奴,同樣存在的官伎,更多充當「應奉過客,佳節令辰侍觴侑酒」的角色,還享有一定的法律保護與社會地位。

可以說,相較良賤制度真正「存在」的唐朝,還有嚴格世襲賤籍的明朝,宋朝賤民在某種程度上已經稍被寬赦。或許正是這種缺口的出現,才讓盼兒求得恩令後脫籍為良。但是放在其他朝代,趙盼兒就很難有這樣的運氣了。

不過宋時的脫賤為良,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讓這些人戶重歸國家的「編戶齊民」,從而能更好地參與賦稅繳納和差役的派遣,再不濟也能換得民心的歸屬和統治穩定。雍正的手筆是更好的寫照,釋放賤民,既能作為一種政治手段贏得民眾支持,為初登大寶的自己樹立威望,更能在對良賤的破除中,斬斷同「漢人之制、之治」的根本聯繫,消弭民間的反抗情緒,甚至是填平滿漢之間撕裂的溝壑。

但是至少在兩宋時期,賤民的地位已經有了一定提升。據研究,此時束縛主家和奴婢的不再是單純的人身隸屬,反而是僱傭關係,奴婢們可以憑藉自身的品行才能得到區別對待,也有望等到僱傭期滿,大大方方地脫離僱主,擺脫奴婢的角色桎梏。其中的女僕在成年後便可來去自由,遇到仁慈的主家,還會「資而嫁之」,影視劇《知否》中盛墨蘭的那句「在這伯爵府中做女使,比外頭富戶的姑娘還要強上三分」,還真不算是空談。

相比於別的朝代,宋朝實在是開明太多了,仁宗時期,曾實行五等戶籍制,佃農、奴婢等以往的賤民被編為齊戶良民,籍沒罪犯為官奴婢的做法也逐漸減少。這段時期,即便是被迫為奴,生命也可以受到一定保護。公元1055年,宰相陳執中曾因家裡的寵妾害死了奴婢,惹得群情沸騰,最終生生丟了烏紗帽。[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