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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直接投资额是中国的一个科技术语。
汉字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展台上一颗无可取代、熠熠闪光的明珠[1]。汉字之美,美在庄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载的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厚重历史与灿烂文化[2]。她的美,是无与伦比的。
名词解释
对外直接投资额指境内投资主体在报告期内直接向其境外企业实现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再投资以及债务工具三部分。
(1)股权:指境内投资主体在其境外分支机构的股本金,或在其境外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股份。
(2)收益再投资:指境外子公司或联营公司未作为红利分配但应归属于境内投资主体的利润部分,以及境外分支机构未汇给境内投资主体的的利润部分。
(3)债务工具:指境内投资者和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联营公司之间的债务交易等,包括境内投资者与境外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借贷款、应收和应付款项、债务证券等。境内投资者与境外成员企业间的贷款往来亦纳入此范畴。
对外直接投资指我国企业、团体等(简称境内投资主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一经济体通过投资于另一经济体而实现其持久利益的目标。
参考文献
- ↑ 中国汉字:一字一世界,一笔一乾坤,搜狐,2019-05-26
- ↑ 汉字演变简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从汉字字形看五千年社会变迁,搜狐,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