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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结论
正像孔夫子“绝笔于获麟”一样,曹夫子写到大观园的抄检,大可以投笔而叹“谁解其中味”了。余下的事,就让高鹗夫子与此后的没完没结的红学夫子们去续、去评、去争、去回味好了。曹夫子在天之灵有知,能对本人这种初学乍练的评说报以一个眯眯的哂笑吗?
对红楼梦简单结论是什么
一、这是一场小题大作的事件。小题大作带来的实际的与心理的伤害性的后果远远超出了绣春囊所能带来的后果与伤害,即使严格遵循“万恶淫为首”的道德准则,也不必采取这种普遍抄检的破坏性极大的手段。
二、这是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因此,出这种事又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随着宝玉长大,王夫人为之净化生长环境除“妖精”的决心越来越大,对晴雯芳官等采取铲除措施的时间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贾府主流派与靠边派的对立,势与权的分离,王熙凤日益成为矛盾焦点等等,迟早要酿成事端,绣春囊事件不过一个导火线罢了。而正是这些内部矛盾,使贾府这个百足之虫的“自杀自灭”成为不可避免。
三、“历史……喜欢同人们开玩笑。本来要到这个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列宁全集》20卷459页)矛盾激化混乱化的结果只能使打击矛头指向阻力最小的方面。搞来搞去,还是奴才倒霉,不仅晴雯司棋等属于被整肃的奴才倒霉,王善保家的这样凶恶整人的奴才也倒了霉。最后,抄检本身成了目的,没有一个人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人际关系的恶化与道德秩序的松弛是贾府的两大痼疾。王夫人企图通过坚决打击她心目中的“狐媚子”等与通过尊重邢氏的意见、约束王熙凤等手段来改善人际关系与道德秩序,但是采取莽撞行动的后果是人际关系更加恶化,道德秩序更加混乱。
五、曹雪芹对这些人、这些事、这些错综的关系烂熟于胸,写得头头是道。既写出了整体运动与相互牵连,又写出了各色人的千姿百态。尤其是这一段把一些相对次要的人物如迎春、惜春等写得很充分。不但写出了正常情况下各种人与事的状态,也写出了非常情况下的变态——凤姐收敛,王善保家的大翘尾巴,探春以恶抗恶,王夫人的恶言恶语等。一支笔,两万多字,表达了这样丰富复杂的内容,其信息量当属绝顶。
六、《红楼梦》开宗明义,第一回就通过“石兄”之口宣告:“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红楼梦》的创造性(新奇别致,不借此套)来自它的真实性,不仅有现象的观感的真实,而且有本质的内在(事体情理)的真实,这种事体情理写得愈深刻,就愈有永恒的与普遍的(不拘于朝代年纪)意义。
世界的统一性表现为物质的统一性,也表现为规律的即事体情理的统一性。抄检大观园写的是贾府的一件很具体的家事,但因为它深刻地解剖了与展现了错综的人际关系,便可以给人以更多的启发,更多的咀嚼,更多的滋味。这也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文学完全可能成为生活的教科书,特别是成为“人学”、人际关系学的教科书,只是其“教科书”价值完全不取决于作者的教育读者的意愿和教育人的姿态。
七、抄检大观园是一场悲剧。奸谗之得逞,无辜之受害,探春之悲愤,王夫人之刚愎,凤姐之无奈,以及从总体上看贾家之走向败落,俱足以悲。悲剧的内容却表现为喜剧、闹剧的形式:邢夫人之审傻大姐,王夫人之审凤姐,王善保家的之丑态,周瑞家的之“站干岸儿”,惜春之火上加油,尤氏之“吃心”(多心)挂不住……无不具喜剧闹剧之意味。
八、这是前八十回的一个总结,一个最大的高潮,也可以说是艺术描写的高峰上的高峰,全书的事实上的结尾。正像孔夫子“绝笔于获麟”一样,曹夫子写到大观园的抄检,大可以投笔而叹“谁解其中味”了。余下的事,就让高鹗夫子与此后的没完没结的红学夫子们去续、去评、去争、去回味好了。曹夫子在天之灵有知,能对本人这种初学乍练的评说报以一个眯眯的哂笑吗?[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