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小型企業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名詞解釋
小型企業,是指生產規模小,設備數量少,資產數額低的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201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四部門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各行業小型企業的認定標準
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各行業小型企業的認定標準為: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三)建築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上述劃分標準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上述規定以外的行業,參照上述規定進行劃型。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