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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陀林或屍陁林(梵語:शीतवन,轉寫:Śītavana;བསིལ་བའི་ཚལ་),簡稱屍林,音譯屍多婆那等,意譯寒林;又作屍摩賒那、屍摩奢那或舍摩奢那(梵語:श्मशान,轉寫:Śmaśāna),義爲墓田、墓冢。[1]是古印度露天林地葬場,爲佛教吸收。
概論介紹
佈施作為菩薩道六波羅密之一,是佛教十分看重的修行。佛教相信命終後神識會參與輪迴,或因修行的功德入涅槃,遺體對於自己則已無用處,可以佈施給食肉動物。《要行捨身經》上強調,人死後應將屍體分為兩份,一份施予水中的魚鱉蝦蟹,一份施予陸地上的鳥獸蟲蟻,如此,死者可消除先世惡業。《屍陀林經》也強調,死後遺體可拋於屍陀林中,以布施給鳥獸蟲魚等。
漢地受到佛教火葬(荼毗)、屍陀林葬的影響,至少隋代以前已經出現了這樣的葬法,或葬水中、或葬林中,也有將遺體安置在石室、洞窟中,待血肉消失,僅留白骨時,再由僧人收拾骸骨建塔[2]。佛教傳入藏地後,屍陀林葬被保留下來,不過葬場非樹林,而多設在空曠處任禿鷹啄食,稱爲天葬或鳥葬。
著名屍陀林如喇榮五明佛學院屍陀林,由晉美彭措於1986年創建[3]。
參考文獻
- ↑ 《佛學大辭典》【寒林】:(雜名)林葬之處,定一林為墓所,運死屍而棄於此,飼諸禽獸也。梵語屍陀,屍陀Śitavana,其林幽邃而寒故。又橫死屍所,入之者畏而毛戴寒慄。故名寒林。玄應音義七曰:「屍陀林,正言屍多婆那,此名寒林。其林幽邃而寒,因以名也。在王舍城側,死人多送其中。今總指棄屍之處,為屍陀林者,取彼名之也。」釋氏要覽下曰:「寒林,即西域棄屍處。僧祇律云:謂多死屍,凡入者可畏毛寒,故名寒林。」屍陀林者,寒林之逆翻,而非原語之正者。原語為Śmaśāna。相當於法顯傳之屍摩賒那(墓田),名義集七之舍摩奢那(冢)。
- ↑ 《淺談「捨身」──從新疆克孜爾石窟的本生壁畫談起》.作者:餘思穎 :一為《佛說要行捨身經》,一為《屍 陀林經》。《要行捨身經》強調人死後應該將屍體分為兩份,一份施予水中的魚鱉 蝦蟹,一份施給陸上的鳥獸蟲蟻,若能如此,死者可以消除先世所造惡業,並且 也能於龍花初會上,令捨身者得度。而《屍陀林經》則強調死後應置於屍陀林中, 以布施與鳥獸蟲魚之屬。因此,三階教徒不論僧俗多有採取露屍葬法,或葬林中、 水中,或採較為折衷的做法,將屍體置於石室窟室之中,待血肉消失,再行收骸 起塔。三階教徒採此法而葬者,不計其數,以教主信行為例,其死後,即送至終 南山下,捨身血肉,求無上道。其後此地並成為三階教教徒之聖地,教徒死後往 往送至此地,採林葬方式死施於群生,再行收骸起塔,豎於信行塔之左右,到了 宋代已有百塔之多,因而此地建有名為百塔之寺。
- ↑ 喇榮五明佛學院屍陀林組圖60張. [2018-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