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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连载十二)(李锡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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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连载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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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语,(连载十二)》中国当代作家李锡文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山语,(连载十二)

有一只狗,自认为自己有劲,跑得快,便拼命去追赶一只狼。毕竟狗的心里还是有点畏惧,不时躲躲闪闪。狼回过头来对他说:“你并不可怕,你身后的主人来袭击我,那才真正可怕!”(摘自《伊索寓言故事》) “亏损”,“欠款”,是国企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两个名词。

债权债务造成多少企业倒闭、多少个人倾家荡产!欠债不还,其实本质上跟盗窃、抢劫除了手法不同外没有什么区别,强行占有他人财产,该入大罪才是,早就应该全部列入黑名单,只是我们的治理力度实在太“温柔”了。对于因欠款而受害的国企来说,欠款导致呆坏账、死账,是一种比亏损更糟糕的“黑洞”。亏损是可以弥补的,有时是市场原因,非个人所能左右;而欠款案例中,有的是上当受骗,有的是因对方企业关停而无力偿还,有的则是“合谋”,欠款人与被欠款人之间打“假球”、“默契球”,合起来糊弄国企。那些骗子,如今多数人还在安然无恙地活着,滋润地活着。

古典小说《红楼梦》里有这样一段:

探春道:“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说着,不觉流下泪来。

“先从家里自杀自灭”,多么可怕的灵魂!国企死了,企业的内鬼外鬼们活了。却原来国企,只是他们满足私欲的一个工具、一个平台而已。当这些人毁掉企业而个人迅速成为暴发户之后,一切便昭然若揭了。吃国企、挖国企墙角,从前叫“挖社会主义墙角”,如今不仅算不得任何罪名,不仅没有舆论的广泛谴责和深刻揭露,而且,那些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们有些竟然堂而皇之地成了时代的宠儿,成了商界、企业界、文化界、艺术界甚至政界的“精英”。靠当初的挖国企墙角而淘到第一桶金,外加金钱开路,为日后成为“土豪”、“富翁”、“首富”乃至“代表”、“委员”奠定了基础。有的搞垮了国企之后,反而可以异地做官,连升三级。道消魔长,没病出来走两步?何止“走两步”,竟鬼使神差地扶摇直上,这不活见鬼了?

某年末公司开会,中层以上的二十来人端坐会议桌一圈。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几位貌似骨干、做大做强业务的中层经理,更是踌躇满志,筹划来年。

财务负责人汇报说:“招待费实际支出是120万零几千几百几十几元”。这超标啊,计划是90万元。难怪了,业务超额完成,招待费超点也正常。 总经理心里明白,何止账面上的120万啊!

如此之高的招待费,何人享受“招待”?除了业务关系,还有大量的是来自于“有关部门”。

企业有苦难言。提起“有关部门”,企业有点犯嘀咕,办事的时候,不知道哪个“有关”,而找你麻烦的却是哪个都“有关”。国务院早有“八不准”、“十不准”等规定,其实是网开一面的——公家的钱私自揣进自己口袋是犯罪,公开的吃喝玩乐挥霍企业的公款就不是事儿了?吃拿卡要之类,在本质上、社会影响上以及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上,甚至远远超过了个人贪贿行为,却很少有人因此受到追究。那些“不准”的文件,也几乎没有一条得到认真贯彻,从而成为一纸空文。1980年代末国家有关部门搞出个“四菜一汤”的条文,结果下边有人把几个菜烧完后放到一个大的碟子里头,算是一个菜,名曰“大杂烩”,成了笑话。

十多年前的一天,烈日炎炎,我去位于和平区的一个公司办事,到了门口发现公司的牌子完全变了,原先的国企公司改成了“某某有限公司”。这是一家经营运作比较正常、效益较好的物流企业,我找到熟人某副总之后,经他介绍才明白,这个纯正的国营企业已经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是职工持有多数的股份。

我有些疑惑,谦虚地请教:“那国有资产是怎么评估的?”我想知道这“戏法”是如何变的。

该副总竟然哈哈大笑,说道:“嘿,这个我也不清楚怎么运作的,反正我们老总有办法!”

我想起来了,他们老总有能量,跟“上面”很铁。这个“上面”,是相当“靠上”的。他进而说道:“老兄早有所闻吧?很多的国企都翻牌了!” 我后来又考察过某国企位于高新区的一个下属公司,这里早就是员工控股了,后来员工持有全部股份。

我知道,这叫“改制”,不少国企都变成了股份制,职工参股有多有少,多到彻底吃掉了国有资本而全部变为职工持股。在改制过程中,“出事”的可是不少,咦?平稳过渡、安全靠岸的看来更多。

“企业改制”,前些年是个很时髦的词汇,它的思路和方式大致相同,也有统一的规范政策,然而,执行中考察和追究的界限可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个部门对待不同企业的改制衡量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改制当中,免不了有奖罚上的跟进,同样的应发奖金,若开支渠道不慎,或者手续不完备,可能会惹下大祸。手续比结果重要得多,不然你让那么多专管手续的人去喝西北风吗?一群人吃掉国有股,你做的巧做的妙,便会得到一个保护伞,而这“保护伞”既可以是某个官僚个人,也可以是堂堂的“一纸文书”。

企业之间的三角债,不是有法律管吗?法律是公平的,你去起诉欠款人啊!可以,但你要知道,在十几年前的时候,除了起诉难、执行难之外,那些衙门口的“人情”你就还不起,给你折腾个半死,钱八九成是要不回来的,我所知道的本系统通过法律起诉的欠款,大部分都没有成功收回;如果清回来,那你就欠了个大大的“人情”,慢慢还吧,吃喝不算事,公对公之外的名堂无穷尽焉。

偌大个地盘,让人怎么评价呢?那时候,正是“宋爷”、“武爷”大行其道的时候。一个“武爷”,早已满城风,怨声载道,但横行十几年无人撼动。过去一度改革不足,创新乏力,而官场上的衙门作风、名利角逐、观念迂腐而自私,却是“闻名遐迩”的。或许有人说,哪儿都一样的,有的地方可能更甚。但此时说这。大量国企和名牌的衰落,甚至城市地位和定位的不断“漂浮”,自然也会记上他们一“功”,“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我有时想:那些人,正襟危坐哇啦哇啦之前想过一个问题么?这问题是——“我很无耻”。

有句流行语,大意是说“在市场经济的海洋里学会游泳”。但国企,绝不仅仅是跟市场博弈。有人挑衅般地说道:“只是看你怎么玩,会不会玩。”是啊,人们学会了投机钻营,也学会了关系学,巧取豪夺,重在一个“巧”字。不用拜神拜鬼的,会了这些,便大得其“道”,既得利益者们就“稳坐钓鱼船”而无须耽心风浪起。

于是,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的。只是,这种人文环境里的缺陷,推动了道德退化,并造成恶性循环。甚至,它也是社风日下的重要根源。回过头来读一下那段伊索寓言,是有趣味的。[1]

作者简介

李锡文,60后,大学毕业于80后。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天津市作家协会会员,文学期刊《散文福地》杂志副主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