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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志

广东通志

《广东通志》是明代郭裴创作的一本记载广东地方的通志。属于明清两代的地方志,记录著广东省内的事迹、气候、风俗、水利、人物、艺术文化等等。

内容

全书分藩省志和郡县志两部份。卷首有戴耀彦、李时华彦、陈鸣华彦、袁茂英彦。正文分藩省志十三卷,有十一门;

郡县志四十九卷;艺文志三卷、有三门;外志七卷,有十门。所载涉及舆图、分野、沿革、气候、事纪、学校,风俗、城池、公署、坊都、驿铺、桥渡、水利、户口、盐铁、赋役、兵防、坛庙、亭榭、古迹、坟墓、土产、职官、选举、名宦、流寓、人物、艺文、外志诸方面,内容丰富、体例独特,在诸方志中较为少见。将仙释、寺观二门列为外志,是有其独到之处。

纂修史

《广东通志》从明代的《广东通志初稿》算起,曾经编修了八次。《广东通志初稿》共分四十卷,于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由戴璟花了短短两个月来纂修。内容包括了分野、山川、政纪、行次、疆域等五十多门。

《广东通志》的第二次纂修是在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由黄佐负责,到了1561年才完成。全书分七十卷,内容分为十一门六十九类,人物门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

《广东通志》的第三次纂修是在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由郭裴、王学曾袁昌祚等人负责,到了1602年才完成。全书分七十二卷,内容分为三十五门。

第四次纂修是在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由金光祖负责,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完成。全书分三十卷,共三十门。

第五次纂修是在清雍正八年(1730年)由郝玉麟负责,翌年完成。全书分六十四卷,共三十五门。

第六次纂修是在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由阮元负责,道光二年(1822年)完成。全书分三百三十四卷,共十九门六十八目。

第七次和第八次是在民国时期纂修,因为战乱原因而未能成书。

评价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广东通志》“较他志体例为协”。 清学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补逸》亦云,其“为从来地志所未有”,志中还设“罪放”、“贪酷”二门,以示讥贬、颇得史家遗意,不同于志家只褒不贬的惯例。 《郑堂读书记补逸》认为《广东通志》所述“皆可取法”。

历史贡献与价值

按《隋书·经籍志》载杨孚《交州异物志》、《唐书·艺文志》载王范《交广二州记》,《广东通志》可说是广东有志乘之始。其后宋王靖撰《广东会要》,已具方志之雏形,然而志则始于明嘉靖十四年戴璟的成稿,嘉靖三年及嘉靖十七年黄佐相继成志,至万历二十九年郭棐再纂通志,较前志详备。这同郭裴的二十余年的努力分不开的。可说《粤大记》和《岭海名胜志》两部专志、乃是为《广东通志》做的资料准备。[1]

参考文献